Page 527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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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据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所编各年《教育事业统计》。
(二)智障教育的学制与课程
1987年前,浙江省的智障儿童辅读学校均实行六年制,并按“使低智学生达到脱盲的文
化程度,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懂得遵守社会公德,成为能从事简单职业劳动的社会
主义公民”的要求,参照小学低年级的课程设置,设有语文、数学、体育课,并增设语言训练和
智力训练课。1987年12月,国家教委印发《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
要求通过特殊教育,使智障儿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社会主义的国民公
德,懂得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具有阅读、表达和计算的初步能力,并发展其身心机能,矫
正动作缺陷,增强身体素质;培养其爱美的情趣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
并学会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据此,杭州市健康路小学开始实行七年制,设置思想品德、常
识、语文(阅读、语言训练、应用文)、数学、音乐、美工、体育、劳动技能、周(班、队)会、文体活
动、户外活动和兴趣活动等课程,七年级着重进行简单的职业劳动技能训练。杭州市杨绫子
学校则实行九年制,前6年以基础文化教学为主,同时进行补偿身心缺陷的训练,开设有语
文、数学、音乐、唱游、卫生、美术、手工、兴趣活动、写字、班队活动、课外活动、生活自理能力、
劳动、语言训练、烹调、缝纫、感知等课程;后3年实行半工半读,并加强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和
职前培训。省内其他智障学校(班)则根据当地实际,仍实行六年制。
浙江省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各智障学校大多增设有初中班,学制与普通中学同,课程
设置则大体参照普通中学,但按智障教育特点有所调整。1999年,杭州市杨绫子学校创办全
省第一个智障青年职业高中班,所设专业为面点制作和园林花卉,学制均为三年。
(三)智障教育的教学活动
智障儿童辅读学校实行小班教学制,每班一般不超过12人,并根据学生的智残程度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