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6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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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加快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
意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浙江大地第二次迈开更加强健有力的步伐。
在这两轮发展进程中,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
——大力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
——发展特殊教育;
——稳定和控制普通高中规模;
——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
——实行“地方负责、分级办学”的办学体制;
——开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稳定和扩大教师队伍;
——改造中小学危房;
——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初中的流生率;
——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角沟通;
——大力促进扫盲和职工岗位培训;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实行高中证书会考制度;
——建立“两基”年审制度,等等。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997年,浙江省继江苏省、广东省之后成为全国第三个通过国家
“两基”总验收的省份。这是浙江省基础教育位列全国前茅的一个璀璨信号。
然而,历史车轮总是有其自身发展的铁铸规律,社会进步永远摆脱不了螺旋形上升的黄
金法则。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两基”以后的浙江基础教育何去何从?它期待着浙江省委、省政
府和浙江教育工作者给浙江人民一个满意的回答。
2001年11月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
与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基础教育要按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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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要求,坚持以普及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
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和特殊教育,到2005年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
15年教育,到2010年基础教育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全省提前基
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于是,浙江省新一轮基础教育发展大戏拉开帷幕。从此,浙江省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
15年基础教育发展步入了一个相对均衡发展的高原期。
随后, 一系列发展策略出炉:
——义务教育,“两高普及”,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2002年,省教育厅
出台《浙江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及实施办法(试行)》,在经济欠发达的
龙游县召开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现场会,立实事求是的标杆,树可以仿效的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