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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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89·
其纳粮之银两,即知其有田若干。自清道光以后,南京条约,五口通商,西洋
各国均携带银圆来华贸易,人喜其便,相率通行。光绪间,我国亦设局制造,
而纳粮尚以银圆折合生银,每银壹两,折合银圆壹圆伍角。民国成立,财政人
员对于征收田赋,即有改两为元之议,以免层层换算之烦。十八年,安徽征收
田赋,首先改征银元。二十一年,本省亦实征改用银圆焉。今将其《改征银元
科则折算表》附列于后。
开化县田赋改征银圆科则折算表二十一年实行
产 别 等 则 每亩原征银、米科则 每亩改银元科则
银捌分伍厘叁毫贰丝伍忽捌 上期壹角伍分叁厘伍毫捌丝陆忽肆微
开原、石门、龙山田 上则
微,米壹合贰勺 肆尘,下期叁厘玖毫陆丝
银捌分贰厘壹毫贰丝叁忽伍 上期壹角肆分柒厘捌毫贰丝贰忽叁微,
金水、玉山田 中则
微,米壹合壹勺陆抄 下期叁厘捌毫贰丝捌忽
银柒分捌厘伍毫捌忽,米壹合 上期壹角肆分壹厘贰毫壹丝肆忽肆微,
云台、崇化、训型田 下则
壹勺贰抄 下期叁厘陆毫玖丝陆忽
银叁分肆厘贰毫玖丝伍忽陆 上期陆分壹厘柒毫叁丝贰忽,下期壹厘
地 不分等则
微,米伍勺柒抄陆撮 玖毫捌微
银柒厘伍毫肆丝玖微,米壹勺 上期壹分叁厘伍毫柒丝叁忽陆微贰尘,
山 不分等则
叁抄 下期肆毫贰丝玖忽
银壹钱贰分捌厘陆毫捌忽伍 上期贰角叁分壹厘肆毫玖丝伍忽叁微,
塘 不分等则
微,米贰合壹勺 下期陆厘玖毫叁丝
说明:一、本表所列科则原有秋匠银均并在内。二、上期即地丁银,下期即抵补金米。三、抵补金米
不另加秋匠。
民国三十年之实征
自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日寇在芦沟桥起衅,犯我疆土,交通阻滞,生产日
减,军需孔亟,物价日涨。于是,为平抑物价、调剂供需起见,于三十年四月
二日,经八中全会议决,各省田赋划归中央接管,改征实物。浙江于三十一年
一月开始筹备,调查土地价额收益租息并亩分科则及全县赋税应征额数。今将
三十年一月开化县政府奉电查填本县《各则土地、赋税应征调查表》所列各项
数目记载如下。
上则田柒万贰千玖百柒拾伍亩。旧开原、石门、龙山三乡。
每亩征正税,上期壹角伍分叁厘陆毫,下期抵补金叁厘玖毫柒丝。共应征
上期正税壹万壹千贰百捌拾元玖角陆分,下期抵补金贰百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壹
厘。
每亩征附税,上期伍角伍分捌厘叁毫,下期肆分伍厘壹毫,共应征上期附
税肆万柒百肆拾壹元玖角肆分叁厘,下期附税叁百贰拾玖元壹角壹分柒厘。
中则田叁万肆千柒百肆拾玖亩。时金水、玉山二乡。
每亩征正税,上期壹角肆分柒厘捌毫,下期抵补金叁厘捌毫叁丝,共应征
上期正税伍千壹百叁拾伍元玖角贰厘,下期抵补金壹百叁拾叁元捌厘玖毫。
每亩征附税,上期伍角肆分壹厘,下期肆分叁厘伍毫,共应征上期附税壹
万捌千柒百玖拾玖元贰角玖厘,下期附税壹百伍拾壹元壹角伍分捌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