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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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卷四    财 务 志

                  下则田柒万贰千柒百玖拾伍亩。旧云台、崇化、训型三乡。
                  每亩征正税,上期壹角肆分壹厘叁毫,下期抵补金叁厘陆毫柒丝,共应征
             上期正税壹万贰百捌拾伍元玖角叁分叁厘,下期抵补金贰百陆拾柒元壹角伍分
             捌厘。
                  每亩征附税,上期伍角贰分壹厘陆毫,下期肆分壹厘捌毫。共应征上期附

             税叁万柒千玖百陆拾玖元捌角柒分贰厘,下期附税叁百肆元贰角捌分叁厘。
                  地捌万玖千贰百陆拾壹亩。
                  每亩征正税,上期陆分壹厘柒毫,下期壹厘玖毫,共应征上期正税伍千伍
             百柒元肆角肆厘,下期抵补金壹百陆拾玖元伍角玖分陆厘。
                  每亩征附税,上期壹角捌分肆厘壹毫,下期贰厘壹毫陆丝,共应征上期附
             税壹万陆千肆百叁拾贰元玖角伍分,下期附税壹百玖拾贰元捌角肆厘。
                  山伍万叁千玖百叁拾玖亩。
                  每亩征正税,上期壹分叁厘伍毫,下期抵补金肆毫叁丝。共应征上期正税
             柒百贰拾捌元壹角柒分柒厘,下期抵补金贰拾叁元壹角玖分肆厘。
                  每亩征附税,上期肆分叁毫,下期肆毫玖丝,共应征上期附税贰千壹百柒

             拾叁元柒角肆分贰厘,下期附税贰拾陆元肆角叁分。
                  塘伍百玖拾叁亩。
                  每亩征正税,上期贰角陆分伍厘,下期抵补金陆分捌厘玖毫,共应征上期
             正税壹百伍拾柒元壹角肆分伍厘,下期抵补金肆元捌分陆厘。
                  每亩征附税,上期柒角玖分壹厘,下期柒分捌厘,共应征上期附税肆百陆
             拾玖元陆分叁厘,下期附税肆元陆角贰分伍厘。
                  以上田、地、山、塘,合计共应征正税,法币叁万叁千玖百壹拾元叁角伍
             分伍厘;附税,法币拾壹万柒千伍百玖拾伍元壹角玖分陆厘。
                  按:此次呈报田、地、山、塘亩数,实为异常错误,较二十一年建筑公路以后之额,
             田多出壹万柒千叁百叁拾肆亩壹分捌厘壹毫壹丝伍忽,地短少壹万贰千壹百柒拾柒亩捌分
             贰厘贰毫壹丝陆忽,山多出柒千肆百叁拾叁亩肆分叁厘捌毫,塘短少壹百叁拾壹亩肆分肆
             厘壹毫。省厅遂以之为据,致使本县赋额骤然凭空增加甚多,重贻人民之负担。其错误之
             故,已载入清丈编查中。
                  征实处、所之设立

                  三十年九月一日,因中央接管粮赋,本县成立财政部浙江省开化县田赋管
             理处,处长由县长兼任,副处长由省田赋管理处派充。下设二科,分经征、经
             收二部。经征管册串,经收管稻谷。科置科长、科员,又置督征员、税契员、
             推收员、会计及工警等。四乡设城区、华埠、马金、油溪口四征收所,各置主
             任,亦分经征、经收二部,并于征收所所在地设粮仓,置管理员、仓丁等,专
             司其事。其同时成立者,则于县政府内添设粮政科。其职权之分别,则以管理
             处司田赋,粮政科管稻谷者也。至三十二年七月十六日,田粮合并,改田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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