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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动保障
民国时期,台州产业工人不多,大多是商贩、店员、搬运工人等服务业人员。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旧政府公职人员、官僚资本企业职工采取“包下来”政
策,对私营工商业通过赎买办法改造。1952年,全民所有制职工2.55万人。1957
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民所有制职工4.14万人。1958年“大跃
进”期间,大办工业,职工猛增,年末全民所有制职工64910人,1960年增至78312
人。
60年代初,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严格控制全民所有制职工
人数,并精减职工。1962年底,全民所有制职工减至5.08万人,此后,全民所有制职
工人数再次大幅度增加,1971年76108人,1976年9.54万人。
80年代,国家统筹规划就业政策,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和自谋职业相
结合的就业方针,鼓励青年组织发展劳动服务公司,自谋职业,创办个体经济和私
营企业,城镇就业取得加快进展。对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宏观控制,全民所有制职
工人数变化不大,集体、个体和第三产业劳动力有所增加。198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
159886人,集体所有制139005人。1990年,全民178958人,集体154144人。
90年代,个体经济快速发展,结合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就业制度亦相应进行改
革,1992年后,初步确立市场就业模式,推行劳动用工合同制。国有、集体经济单位
职工人数减少,股份、个体私营经济单位职工增加。1995年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
制得到全面执行。1998年贯彻中央提出“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
就业”就业方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基本形成,劳
动力流动开始突破城乡、地区。至2000年末,国有经济单位职工17.99万人,城镇集
体经济单位7.40万人,其他7.17万人,私营个体经济13.82万人。
2006年,城乡从业370.21万人。国有单位16.07万人,城镇集体2.79万人,私
营个体45.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左右,每年平均新增就业岗位4.5
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比重27.39:38.49:34.11。城市化步伐加快,城镇就业比重
逐年提高,个体私营从业人员增加,农村就业结构矛盾突出,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势
在必行,社会保障事业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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