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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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城待业青年,及原被精简城镇老职工、生活困难人员。1975年后,实行自然减员空

                 余指标补充制度,1979年实施文化考试制度。1983年,推行因公死亡、致残与正常退
                 休职工子女顶替制度。198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从社会招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

                 部分集体所有制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

                     乡镇企业招工   1978年开始,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吸收大批农村富裕劳动力,
                 同时招收部分城镇待业人员就业。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55~1957年,动员少数城镇青年去农村参加劳动,并接

                 收部分杭州、宁波等地知识青年至农场、林场落户。1962~1966年,动员知识青年上

                 山下乡,在农场、林场设立知青点,或新建农业大队。1966年,黄岩首批500名城镇知
                 识青年支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68~1978年,台州知识青年30510名上山下乡,

                 其中1969年支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兵团3000余人,1970年支援黑龙江省建设3100
                 人,1971年支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兵团700人。1978年上山下乡工作停止。1971年

                 开始,通过招工、招生、参军、转干等途径,逐步接收安置。至80年代初,全地区城镇
                 上山下乡知识青年36631人,全部安置完毕。

                     自谋职业    1978年后,城镇待业青年增多,政府一时无法完全安置,有人自谋
                 职业,从事个体工业、商业、饮食业、修理业、运输业等。1990年后自谋职业大增。

                 2005年,个体工商户22.20万户,从业28.50万人。2006年,个体私营经济单位从业
                 45.69万人。

                     劳动力市场    1988年4月,第一家劳务市场在黄岩县路桥区创办,此后,各县
               (市、区)相继建立县、市级劳动力中心市场,把散落在城镇各处职业介绍机构集中

                 到劳动力市场,统一提供中介服务。同时开展职介咨询、档案代理、技能培训、社会
                 保险代办、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项目。至2003年,全市共建立县级劳动力中心市场7

                 家,在市场各类职介机构242家,年平均接受求职登记35万人次,求工登记28万人
                 次,介绍成功22万人次。

                     就业再就业措施    2000年,市政府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就业资金
                 投入、解决困难群众就业,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层层签

                 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进行量化考核,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把劳动密集型的工商业、

                 饮食业、旅游业、保险业、社区服务业,作为优先发展行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
                 业。1998~2003年,在2万余名下岗职工再就业中,有90%在这些行业就业。劳动

                 者不分城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平等竞争就业,帮扶困难群体实现
                 再就业,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大龄人员,2002年安置7502人,次年安置

                 7138人。2003年,全市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0家,所需经费由财政补贴,主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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