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5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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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编 军 事 · 903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消防支队”)。
武警莲都区中队 1949年12月,组建浙江省总队丽水县公安队。1966年6月,丽水县公
安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丽水县中队,划归军队建制,属县人武部领导。1968 年 11
月,丽水县中队与永嘉县中队对调防务、番号和建制领导关系。1983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丽水县中队。1986年,改为丽水市(县级)中队。2000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支队莲都区中队”,担任勤务由看守转为警卫。
武警莲都区消防大队 1965年,丽水县消防大队创建。1983年1月,消防正式纳入武警
系列;组织人事由地区武警支队消防科管理,业务由公安局管理。1985年,防火班改为消防
科(副营级)。1988 年,丽水市消防大队搬迁。1994 年 9 月,公安消防科升格为公安消防大
队。1997年5月年,成立碧湖中队,属丽水市消防大队。2000年7月,改名为“丽水市莲都区
消防大队”。2002年,丽水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挂靠莲都区消防大队,下辖两个中队,主要
担负全区乡镇 12 个、街道 6 个、1502 平方千米的灭火救援任务。2008 年 4 月,丽水经济开发
区成立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经济开发区的消防管理、审批工作,莲都公安消防大队列管的
16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减少为135家。2009—2010年,莲都区消防机构没有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