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7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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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编       建筑业 房地产业



                   二、住宅小区管理
                  20 世纪 90 年代前,县内住宅小区无专门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清扫保洁。
              1994 年 3 月,建设部出台《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实施物业
              管理,明确对住宅小区内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
              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1995 年 10 月,长兴京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主要负责卫生保洁,承接清
              理下水道、清洗油烟机、屋面防水等业务。1997 年 10 月,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成立的长兴城市物业管
              理公司,接管城北小区等 10 个住宅小区,探索实施小区物业有偿服务。同年,全县 2 家物业企业管理面
              积 25 万平方米,从业人员 30 人。1998 年,县建设局在城北小区、台苑新村进行物业管理试点,砌筑围
              墙、清扫保洁、绿化养护、道路整修、保安值班等,受到小区居民欢迎。同年,仓前街小区建立管理委员
              会,由社区、派出所、业主代表组成。1999 年,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由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
              负责管理各自开发的住宅小区。2001 年,全县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均实行前期物业介入制度,物业管理
              覆盖到所有新建住宅小区。2002 年,全县小区以单元或幢为单位,推选产生业主代表,选举产生业主委
              员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2005 年 4 月,县物业管理协会被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吸收为会员单位。2009
              年起,分期分批对城区 2000 年之前建成、规模较小、设施不全的老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通过砌
              筑围墙,改造管网、道路、绿化等,逐步将老住宅小区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同年,住宅物业管理开始向乡
              镇延伸。2010 年,全县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组团)101 个,管理住宅物业面积 580 万平方米,物业管
              理覆盖面达到 75.3%。2012 年,城区实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103 个,管理住宅物业 696 万平方米,物业
              管理覆盖率达到 78%。城区 90 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大自然城市花园、水木花都、绿城长兴广
              场·百合园分别被评为 2006 年度、2008 年度和 2012 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龙山雅苑被评为
              2010 年度湖州市物业服务示范住宅小区,大自然城市花园小区、风铃绿洲小区被评为 2010 年度湖州市
              物业服务优秀住宅小区。

                                    1997—2012 年长兴县城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情况表

                 表 13-16
                       实施物业                                         实施物业
                                 管理面积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管理面积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年份     管理小区                                   年份    管理小区
                                (万平方米)     企业(家)      (人)                    (万平方米)     企业(家)       (人)
                         (个)                                          (个)
                1997      2         25        2       30      2005     73       250        20       886
                1998      6         30        5       80      2006     87       325        19       1000
                1999      8         40        7       100     2007
                2000      10        45        11      180     2008
                2001      15        50        14      250     2009    101       400        20       1560
                2002      21       115        15      400     2010    101       580        35       2322
                2003      48       151        16      451     2011    102       687        38       2459
                2004      63       192        19      500     2012    103       696        42       2636
                  说明:资料来源于县建设局
                   三、物业管理监督
                  1997 年 12 月,县建设局设立房地产管理科,负责全县物业监督管理。1998 年,仓前街小区成立管
              理委员会,由社区、派出所、业主代表组成,实行小区业主自治管理。2001 年 11 月,全县住宅小区第一
              个业主委员会在城北小区成立。2004 年 9 月,长兴县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先后制定《规范物业管理的有
              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规范物业管理行为。2007 年 9 月,长兴县物业管理协会更名长兴
              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实行行业自律。11 月,全县住宅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能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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