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4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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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续表13-13
年份 实收租金 维修费 年份 实收租金 维修费 年份 实收租金 维修费
2006 314981 80923 2009 267019 355222 2012 401127 56500
2007 300979 72000 2010 525762 77953 — — —
2008 297275 324200 2011 320051 65529 — — —
说明:资料来源于县建设局
公房出售 20 世纪 70 年代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始对外出售公有住房。至
1995 年,全县共出售公有住房 5820 套、340151 平方米,售房款收入 4847.36 万元。其中,各机关部门出
售公房 4442 套、259552 方米、3837.89 万元,直属镇出售公房 71 套、4550 平方米、66.27 万元,直管公房
出售 533 套、31158 平方米、466.23 万元,省市在长兴单位出售公房 521 套、30439 平方米、279.57 万元,
其他 253 套、14452 平方米、197.41 万元。
2003 年 6 月,县房改办、县物价局下发《关于公布 2003 年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的通知》,对公有住房
出售价格作出调整。2004 年起,县房管处开始出售直管公房。2004—2012 年,县房管处共出售直管公
房 316 套,建筑面积 12726.23 平方米。
2004—2012 年长兴县直管公房(住宅)出售情况表
表 13-14
雉城镇 其他镇 小计
年份
套数(套) 面积(平方米) 套数(套) 面积(平方米) 套数(套) 面积(平方米)
2004 248 9664.23 6 304.69 254 9974.92
2005 18 764.64 12 511.11 30 1287.75
2006 11 472.43 5 310.08 16 787.51
2007 5 193.71 1 43.20 6 237.91
2008 3 141.95 2 74.08 5 218.03
2009 1 61.83 0 0.00 1 61.83
2010 0 0.00 0 0.00 0 0.00
2011 0 0.00 0 0.00 0 0.00
2012 2 53.52 2 100.76 4 156.28
说明:资料来源于县建设局
六、私房政策落实
1984 年,根据省政府和省建设厅关于落实城镇私房政策有关问题的文件精神,长兴县对私房改造
政策落实工作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根据原房主住房情况和要求、改造房的住房情况以
及城建改造规划,分别作价收购、公房调换,带住户退还和建房腾迁住户退还原房等方法,查清一户、落
实一户。至 1985 年,审定工作基本结束。1986 年后,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
有关文件精神,继续落实私房政策。至 1994 年年底,雉城、泗安、和平 3 镇共落实私房政策 136 户,房屋
面积 4352 平方米,其中作价收购 75 户、调房退还 12 户、带住房退还 15 户、退还原房 34 户。至该年,全
县落实私房改造政策工作全面完成。
七、白蚁防治
白蚁,俗称白蚂蚁。长兴地处浙北半山区,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地质土壤和气候条件均适合白
蚁滋生繁殖。1985 年以来,县境内先后发现家白蚁、散白蚁、黄胸散白蚁和黑翅土白蚁等 4 种白蚁,泗
安地区多为家白蚁,煤山地区一带主要为黄胸散白蚁和黑翅土白蚁,其他地区间有多种白蚁。白蚁在长
兴呈现分布广、种类多、密度集中特点,其中家白蚁和散白蚁对房屋建筑危害最为严重。1987 年,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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