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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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动力管理 ·937·
人员,可采取转岗安置、转岗培训、行业系统内部调剂、内部离岗退养、企业及主管部门兴办第三产
业、职工停薪留职等办法分流安置。通过上述途径安置后尚有富余职工的,企业可以按规定安排其
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站。下岗职工要求自谋职业的,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本人工龄每年给与
500~800元的安置补助费,由企业一次性划拨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由县就
业管理服务处发给本人。自谋职业职工可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代管其人事档案,代交养老金,达到退
休年龄可代办退休手续,依法享受退休待遇。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
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按不低于全县职工最低生活费的标
准发给生活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都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安排下岗:(1)职工因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2)女工在怀孕期、
产期、哺乳期内的;(3)职工家庭收入低于武义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下岗、失业职工参加社会办技能培训班的,经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后,其培训费可补助50%。
产权改革工作,从1996年开始至2002年,共有178家企业实行改制,涉及企业职工人数达12730
人。其中经安置实现再就业的8994人,自谋职业的2008人,办理退休(含提前退休)的976人,由于各
种原因尚未再就业的待业人员752人。期间累计筹集再就业基金11957.1万元,其中包括发放安置补助
费9688.1万元,以及下岗职工生活费和县领导走访特困职工等费用。直到2005年年底止,武义县国有
和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基本结束。
第三节 外来务工人员
2001年1月,武义提出“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之后,工业企业迅速发展,
对劳动力的需求大量增加,吸引了大批外地民工。根据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初对2005
年外地来武义县务工人员的调查统计,外省来武义务工的有:湖南、河南、安徽、四川、云南等22个
省市,计42871人。本省外县来武义务工的有磐安县、松阳县、遂昌县、金华县、缙云县、永嘉县、龙
游县、苍南县、平阳县等20个县、市,计9715人,外省外县来武义务工人员总计52586人,还不包括外
来个体工商户(经营服装、餐饮食、蔬菜、超市等)。
县人事劳动部门针对外来民工中伤残事故较
多,部分企业主为追求利润,不按国家有关法规,
要求外来民工超负荷超强度体力劳动,应得的劳动
报酬偏低且常被拖欠等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对外
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尽心尽力。2001
年4月4日,来自江西省万安县的民工工伤案,经县
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给予裁决,偿付给该民工伤残补助金225908.80
元。2004年6月8日,江西省万年县民工的工伤待遇
纠纷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予调解,由企业 图164:县劳动监察大队到企业检查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摄于2005年)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4000元。
县劳动监察大队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1996年3名安徽省民工发生劳资纠纷,厂主克扣他们
1250元工资款,该民工到县信访室上访,要求解决被克扣的工资款,县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了此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