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朱封鳌天台集<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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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界互具”说
智者的“十界互具” 说,是将《华严经》 的十法界论与“十如是” 说互相连
接,而成为“一念三千”说重要的一环。
所谓十法界,是指众生所可能存在的十种界域。 即:地狱界、饿鬼界、畜生
界、阿修罗界、人界、天界、声闻界、缘觉界、菩萨界、佛界。 此中有迷有悟。 由
地狱界至天界的六界,是凡夫的迷妄的界域;以后四界,则是圣者的觉悟的界
域。 两者合起来,即所谓六凡四圣。 智者认为,十界中的前六界遍满苦痛,是
众生轮回转生的界域,所谓六道轮回。 后四界是远离一切苦痛烦恼的界域,众
生的精神状态若能升至此,便可不再转生。
关于法界的意义,智者在《法华玄义》卷 2 上说:“皆称法界者,其意有三:
一、十数皆依法界,法界外更无复法,能所合称,故言十法界也。 二、此十种法,
分齐不同,因果隔别,凡圣有异,故加之以界也。 三、此十皆即法界,摄一切法;
一切法趣地狱,是趣不过,当体即理,更无所依,故名法界;乃至佛法界,亦复如
是。”这话的义理可分为 3 个方面:首先,他认为一切众生(约为十数)作为能
依的主体与其所依的环境,已经尽摄一切空间领域,十法界外已无复法;其次,
法界与法界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因果隔别,凡圣有异”,不相混滥,这是因果
规律;第三,再就众生的“当体”而论,十法界皆“当体即理,更无所依”,也就是
说,十界凡圣本身皆具足十法界之“理”,故入于何种法界,都具有可变性。 十
界中的任何一界,都具足其他的九界。 众生的精神状态,可在十界中上下升
降。 即地狱中的众生,亦有成佛的可能;而在佛界中的佛,亦可以种种方便因
缘,而转成迷妄世界的众生,以行应化。 在佛界以外的九界众生,都可以其当
下的一念心,互相转入,亦可转入佛界。 这种互相转入,或转入佛界的能力,是
此当下一念心的本性所具。 正是在法界之间虽有明确的分野却又非绝对隔断
这一义理上,智者阐明了十界互具的思想。
当然,十界之间的互相转化,由恶转善,或由善转恶,都是有一定的因缘与
第
条件的,他在《法华玄义》卷 5 下,清楚地阐明无明与法性的这种对立与统一
一
辑
的同体关系。 说:
台
凡夫心一念即具十界,悉有恶业性相。 只恶性相即善性相。 由 宗
教
恶有善,离恶无善。 翻于诸恶,即善资成。 如竹中有火性,未即是火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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