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天台山佛教史》
P. 114

杖井、香积厨,奉诃罗大神像。元至正间,建雨花亭,筑万工池。明洪武、

                           隆庆间,两次重建大雄宝殿。天台宗祖庭的面目焕然一新。

                               清承明制,对保护和管理佛教寺院的各种机构和规章制度,更有所加强。
                           清代于北京设僧录司,州设僧正,县设僧会。寺院的建立有严格的限制。但

                           是,对于天台山却给予了很大的优惠:如雍正十一年(1733),国清寺进行了

                           大规模的整建,至十三年建成。雍正十三年(1735)至乾隆三年(1738),出

                           版了敕版《大藏经》,这就是《龙藏》,是一部 735 帙 7838 卷的巨作。当时,

                           仅印 100 部分赐全国各大寺院珍藏,而天台山的国清寺、高明寺、万年寺却
                           能均得一部,这实在是非常荣幸的。其中万年寺的《龙藏》,是高僧物成亲自

                           赴京请得的,其请藏经过见民国《天台县志·方外传·释》中:


                                   物成,名化霖,江南上海人。俗姓赵氏,为万年寺主席,时诣京师请

                              藏经。高宗召见,问:“何名?”曰:“物成。”上误谓物为佛,曰:“佛既
                              成矣,何更请圣藏耶?”且恶其貌丑,遂付廷狱。物成静养不食,禅定七

                              日。有亲王远睹狱中火花,近之,则但见一僧端坐而已。王为奏闻,上召

                              物成背诵《法华经》,终卷如流。遂以龙藏赐之,敕回山。


                               这就表明物成的请得《龙藏》,完全是凭着他超人的意志毅力、精湛的禅
                           定功夫和丰富的佛学知识,而感动帝王的结果。

                               元明清各朝佛教诸宗皆编制有清规:元代至元二年(1265),东阳德辉编

                           撰《敕修百丈清规》;泰定二年(1325),省悟等编撰《律苑事规》;至正七年
                           (1347),自庆编撰《增修教苑清规》。这 3 种清规,规定了十方丛林的修行

                           生活。明代除了健全僧官制度,规定寺院为禅(禅宗)、讲(讲习禅宗以外其

                           它各宗,主要是天台宗)、教(礼忏、超度)3 类外,还检束天下僧侣,责令

                           严守戒律,阐扬教法,若有违反戒律者,经审查严行处理。

                               明万历年间,传灯大师重建高明寺,非常重视寺规戒律。他以洪武圣喻
                           6 条为准则,参照内典之意通释,作为修行清规,实际上是“皇法佛法,相

                           参为用”。据传灯《天台山方外志》卷 7《台教考》记载:

                                     夫丛林以安众为务,安众以清规为要。一无清规,将使师不师,弟
                                不弟,兄友之义亦乖,法属之情尽绝,佛法扫地矣。丛林云乎哉?不慧

                                滥登讲座,相从者颇众。所谓大林之荆棘,大田之莨莠,何物无之,苟

                                不预为耘斫,其疾嘉森林、败大本,为害者不小。然准佛法而治,无智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