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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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化身,有机可度则应身出世住世;所应度者皆已度讫,未度者已作得度因

           缘,则应身入灭。 今佛化缘将尽,示灭不久,故曰:“将死不久。”“多有珍宝”,
           指由空性缘起一切有为无为功德,如《 中论》 所说:“ 依于空义故,一切法得
           成。”约天台四教说,别教空理如金,通教空理如银,藏教空理如珍宝,圆教则总

           摄藏、通、别教之空,亦即一切法空座,名为“仓库”。 依空所缘起诸法,无量无

           边,名为“盈溢”。 总之,金银珍宝喻性具功德,“其中多少” 为性量,“所应取
           予”,即性空缘起之性用,了达诸法性具、性量、性用,是为“汝悉知之”。 佛以
           慈悲般若为心,亲证诸法毕竟空性,而不违度生本愿,尽未来际,普度有情,故

           称:“我心如是”。 作为佛子,要续佛慧命,承担如来家业,亦当体会佛意,只证
           生空是不够的,要证二空真如,发起度生大愿,不离悲、智二严。 如此乃可为说

           般若,转教菩萨。
                在般若时中,如来的说法尤臻圆熟精纯。 处处强调“ 转教”。 所谓“ 转

           教”,是指如来在说本经的诸多场会下,往往加被舍利弗及须菩提等声闻,令其
           对诸多菩萨说法。 亦即用“转教”的手段,以显示《般若经》具有大小二乘法开

           会的特色。 但要知道,此处所谓开会,仅止于法上之开会,而未臻人之开会。
           为什么呢? 因为舍利弗及须菩提俱蒙世尊加被,固能说示大乘法门,但受教人

           仍然大小有别。 直到法华时,方能达到人之开会。 故智者指出:“金即别教理,
           银即通教理。 《大品》所明真谛,不出此二。”可见智者以《般若经》作为第四时
           的说法,认此经为法开会,而非人开会,并以此作为后来法华时,人、法两开会

           之发端。 这种说法,是对自罗什以来,视般若、法华同格之传统思想的一大突
           破。 后来,吉藏在《法华义疏》中,对智者的说法又有所发展,认为《般若经》前

           分固非人之开会,但后分则是。 其目的是在致力于二经的会通。
                其五,法华、涅槃时。 经文中说:“(长者) 临欲终时,而命其子,并会亲族

           国王大臣、刹利居士,皆悉已集,即自宣言:诸君当知,此是我子,我之所生。 于
           某城中,舍吾逃走,伶俜辛苦五十余年,其本字某,我名某甲,昔在本城怀忧推                                         第
                                                                                       三
                                                                                       辑
           觅,忽于此间遇会得之,此实我子,我实其父。 今我所有一切财物,皆是子有,

           先所出内(纳),是子所知。”于是,穷子“即大欢喜,得未曾有,而作是念:我本                                       ︽ 法
                                                                                       华
           无心有所希求,今此宝藏自然而至。”第五时有前番、后番之分。 前番为《法华                                        文
                                                                                       句
           经》,后番为《涅槃经》。 为五味中的醍醐味。 如日照正中。 智者说:“临欲终                                      ︾
                                                                                       选
           时,而命其子者,此譬般若之后,判天性,定父子,会三归一,付财与记,说法华                                        释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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