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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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枝万叶,论其根本,不得传传相指,同宗一根,此喻可解云云。
                次示观心相者,当约己心,论戒定慧为三分。 修行以戒初、定中、慧后,若
           法门以慧为本,定、戒为迹。 又戒定慧,各各作三分:前方便 、白四羯磨、结竟
                                                                   ①
           为戒三分;二十五方便 、正观历缘 、又善入出住、百千三昧等,为定三分;因
                                ②
                                            ③
           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为慧三分。 已约三分,示四种相,当用此义。 从
           “如是”去,至“作礼而退”已,还悉作四意消文。 但准望此义,比之则易;分别

           显示,其辞则难,行者善思量之! 语异意同,千车共辙,万流醎会者也。
                序有通别,从“如是”去,至“却坐一面”,通序也。 从“尔时世尊”去,至品,
                                                                  ④
           别序也。 通序通诸教。 别序别一经。 通序为五,或六、或七 云云。


                                      第二节  五成就



                一、信成就、闻成就

                [经]

                如是我闻
                [文句]
                如是者,举所闻之法体:我闻者,能持之人也。 一时者,闻持和合,非异时

           也。 佛者,时从佛闻也。 王城耆山,闻持之所也。 与大比丘者,是闻持之伴也。
           此皆因缘和合,次第相生。 又如是者,三世佛经,初皆安如是。 诸佛道同,不与

           世诤,世界悉檀也。 《大论》云“举时方令人生信”者,为人悉檀也。 又对破外







               ①  前方便:证十信位为方便。 前方便,即观行五品位。 于上示观行即之位,成就五品功德,故称观行
           五品位。 五品,据《法华·分别功德品》所说:一、随喜品;二、读诵品;三、说法品;四、兼行六度;五、正行六
           度。
                                                                                       第
               ②  二十五方便:即具五缘(持戒清净、衣食具足、闲居净处、息诸缘务、得善知识)、呵五欲( 呵斥色、                       三
           声、香、味、触)、弃五盖(弃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烦恼)、调五事(调和食、眠、身、息、心)、行五法(即能                     辑
           生善法之欲、精进、念、巧慧、一心)。 (见《摩诃止观》卷四上,《大正藏》第 46 册,页 35 下-46 下)
               ③  正观历缘:正观,对于邪观,对于邪观而言,观与经合,则称正观。 历缘,即历缘对境,触于行住坐卧                       ︽ 法
           之缘,对于声色等之境,即指日常生活。                                                          华
               ④  通序为五,或六或七:通序为五,即指佛说经开始时的五事成就:信成就(如是)、闻成就(我闻)、时                       文
           成就(一时)、主处成就(佛在某处)、众成就(与众俱)。 或六,是将“ 佛” 与“ 处” 分开;或七,则更将“我” 与                  句
                                                                                       ︾
           “闻”分开,《法华文句记》卷第一:“五者,如文合佛合处,六则离佛及处,七则离我与闻。” (《 大正藏》 第 34                    选
                                                                                       释
           册,页 3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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