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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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非权非实。         ①  一切法权者,如文云:诸法如是性、相、体、力、本末等,介尔
           有言,皆是权也。
                一切法实者,如文:“如来巧说诸法,悦可众心,众心以入实为悦”。 又“诸
           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 又云:“如来所说,皆悉到于一切智地”。 又云:“皆

           实不虚”。 又《大经》四句,皆不可说也。
                一切法亦权亦实者,如文所谓诸法如实相,是双明一切亦权亦实。 例如不

           净观,亦实亦虚云云。
                一切法非权非实者,文云:“非如非异 ”。 又云:“亦复不行上中下法,有
                                                   ②
           为无为实不实法,非虚非实如实相也。”
                若一切法皆权,何所不破? 纵令百千种师,一一师作百千种说,无不是权。

           如来有所说,尚复是权,况复人师,宁得非权? 如前所出,悉皆权也。
                若一切法皆实者,何所不破? 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 但一究竟道,宁
                                                                  ③
           得众多究竟道耶? 如前所出诸师,皆破入实,宁复保其樔窟 耶?
                若一切法亦权亦实,复何所不破? 一切悉有权有实,那得自是一途,非他

           异解? 一一法中皆有权实,不得一向权、一向实也。
                若一切法非权非实,复何所不破? 何复纷纭,强生建立? 直列名尚自如

                        ④
           此,遥观玄览 ,旷荡高明为若此,况论旨趣耶!

                       第二节  天台宗的重要义理———诸法实相



                一、叹如来二智


                [经]
                尔时,世尊从三昧安详而起,告舍利弗:“诸佛智慧,甚深无量。 其智慧门,



               ①  一切法皆权,一切法皆实,一切法亦权亦实,一切法非权非实:此为天台宗阐明权实而言之四句分                          第
           别。 即:(1)一切法皆权,指一切法皆有言说,而其言说乃是解诠之权关;以之对所诠之实理而言,即称权                           三
                                                                                       辑
           假。 (2)一切法皆实,所谓真实乃在于入证,而一切言说无不以此入证之真实为本,故称一切法皆实。 (3)
           一切法亦权亦实,乃合前面两句,即解诠之边是权,所诠之边是实;如本经《 方便品》 说诸法实相,谓诸法为
                                                                                       ︽
           权,实相为实,而诸法即实相,其体非二,故称亦权亦实。 (4) 一切法非权非实,谓一切法之体即中道妙理,                         法
           乃言亡虑绝,故称非权非实。 以上分别权实四句,是为正显《法华》一经破立之意。                                      华
                                                                                       文
               ②  非如非异:非如理亦非不如理。 指依无记慧,审察诸法。
                                                                                       句
               ③  巢窟:窠穴。
                                                                                       ︾
               ④  遥观玄览:即洞明诸教义理。 《法华文句记》卷第八:“穷远教曰遥观,察深理为玄觉。” (《大正藏》                     选
                                                                                       释
           第 34 册页 214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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