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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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性,分不可移易也;‘如是体’ 者,三乘之教,八音章句,各各有体,菩萨教以
六度为体云云;如是力者,三乘教用训导之力也。 如是作者,三乘教被,前人有
造作也。 广实智境,略不牒章。 实境有四一。 以四广其一理:如是因者,境生
真解为因,万善望果也。 如是缘者,境发实智为缘。 以因所望处为果。 果起酬
因为报。 后二句双结:初句结权,本即举相,末即举作;次句结实,究竟即结因,
等即结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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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师 云:“三乘法皆有相、性、果、报、本末也。”
瑶师 云:“如是相、性,此释智慧照用。 三乘萌异为相;必尔成三为性;发
②
心为体,随心所堪为力;力有所造为作;作行招果为因,因者语其已分;所由为
缘,缘者语其外力;遂克为果;酬因为报;相为本,报为末,终同一致,为究竟等
也。 如是者,其事不差也。”
畅师 但约佛上作:“相者,十力各有相貌也;性者,从根各有所习,所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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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谓之为性,是性力境也;体者,根性不同,所欲亦异,言其心用缚着,故以体
为名,此欲力境也;力者,定别名也,神通变动,非定不运,镇心静乱,非定不寂,
故力为禅定境也;作者,是业,即业力境也;因者,道为因,能至涅槃,即至处道
力境 也;缘者,缘宿命力境也;果者,据今因所召,果在未来,是天眼力境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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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今报以望往因据,即漏尽力境也,故语报是漏尽也。 本者是相,末是报。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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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望之,都是处非处力境 也。”
上来诸释,非不一途。 然于理不通,于文不允 。 文不允者,经云:“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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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法不收,岂止三乘耶?” 理不通者,经云:“实相何所不在,而但在因果体?
“若实独在于佛,佛则不权;权独在三乘,三乘则永无实。 若三乘但为五,则权
法不足,复全无实。 若四句但在佛,佛全无权,实亦不足。 义不涉于凡夫,则诸
法之文,便是无用。 实相不遍,实相外别更有法,如此等过,故皆不用也。
① 北地师:指与法瑶同时代的北方论师。
第
② 瑶师:即法瑶(400-475),精通《法华经》《十住经》等。 三
辑
③ 畅师:即玄畅(416-484),详见第一章第 11 页注。
④ 至处道力境:如来十种智力之一。 又作遍趣行智力、至处道力。 指如来对六道有漏行所至处、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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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行所至处都能如实遍知。 法
⑤ 处非处力境:如来十种智力之一。 又作是处非处力。 处,指道理。 谓如来对一切因缘果报审实能 华
文
知,如作善业,即知定得乐报,称为知是处;若作恶业得受乐报,无有是处,称为知非处。 如是种种皆悉遍知。
⑥ 于文不允:指上述各家对“十如是”的阐释各有偏差。 湛然《法华文句记》卷上:“上来诸释,非不一 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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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者,诸释可见,望今家释各得十界、十如中之少分,故云一途。 光宅虽似自得四圣,而但立九(九界),又分 选
释
擘九,五权四实。 北、瑶二师,虽具立十(十界),而不分判,但在三乘,又无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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