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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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和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同时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分别更名为宁波大红鹰学



                                  院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省民办高校实现本、专科院校兼有的局面。


                                           1999年4月,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成立,成为省内首所依托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



                                  运行的民办独立学院。至2005年,全省已有此类独立学院20所,招生数达到39487人,在校



                                  生总规模达到124233人,占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9.63%。至2010年,全省独立学院已增至


                                  22所。



                                          2005年,浙江万里学院和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创办宁波诺丁汉大学,这是中国大陆第一


                                  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的中外合作大学。按国家规定,宁波诺丁汉大学也属民办



                                  高校。



                                           1999—004年期间,全省又先后批准25所专修学院承担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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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2004年底,在校生达2.7万人。2005年国家停止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制度,专修学院随



                                  即转型,先后有6所专修学院发展为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其中由育英专修学院发展而



                                  成的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内首所由公民个人投资兴办的全日制高等院校),1所经有
                                                                                                                                                                                                   2

                                 关部门评估认定为“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其余专修学院则或转为社会培训机构或停办



                                  注销。



                                           4.民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发展


                                           2000年后,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变化加快和国际交流更为广泛,各种民办社会培训机构随



                                  即大量出现,并呈加快发展态势。民办社会培训机构主要由两类组成: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


                                  位或民办事业单位,由教育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民政或编制部门注册登记;另一类是



                                  经营性企业(公司),由工商部门审批注册、登记管理。





                                           四、浙江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探索





                                           浙江民办教育的发展,为全国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也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实践


                                  依据。199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率全国人大民办教育立法调研小组对



                                  浙江省民办教育情况进行调研,并赴甬、台、温实地考察。是年6月,省委书记张德江在第三



                                  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做专题发言:《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介绍浙江省


                                  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成为教育发展新增长点的情况和经验。2002年7月,教育部



                                  副部长章新胜率调研组到甬、台、温三地,围绕民办教育政策和法规的修改问题进行考察和调



                                  研。浙江的探索为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起草提供了基层案例。


                                           2004年9月,浙江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高等教育从精



                                  英化走向大众化的两大历史性跨越。“有书读”问题已经解决,“读好书”问题成为全省教育的


                                  中心工作。随着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逐年增多,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待遇日益改善,办



                                  学水平大幅提升,民办学校原有的优势随之相对减弱,发展的空间受挤压,竞争的压力在增


                                  大,尤其是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开始凸显,民办教育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困难。以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为例,2006—010年,全省民办中职学校数从144所减少到113所,减少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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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达21.5%;在校生从11.16万人减少到9.89万人,减少幅度达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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