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9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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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学校;1994年9月,由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协办的杭州东方中学开办,开省内“公办民助”
学校形式的先河。此后,一批以重点学校或名校为依托,租赁校舍场地建立的公办民助学校
在各地先后开办。
中共十五大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后,全省办学体制的改革进一
步加快。1998年起全省在公办职高、中专学校进行改制试点,继而向其他各类教育推开。至
2002年底,全省共有2所公办高校和百余所中小学、职业学校、中专、幼儿园实行了改制。在
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地方和学校以改制为名出售、转让义务教育学校,或依托名校举办
“校中校”“校中班”,实行一校两制高收费现象。此类有违改革初衷的行为后来均被清理
整顿。
1997年,台州市椒江区由四家企业联合发起筹建的台州市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投资
创办了台州市书生中学,公司与学校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学校在五六年时间内已发展成
为由3所中学、1所小学、3所幼儿园等组成的教育集团。采用此种股份制办学形式其时在全
国尚属首家。
3.试行高等教育文凭学历考试的专修学院
1992年6月,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在杭州创建浙江职业进(专)修学院,是为全省
第一所无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993年,国家教委决定实行高等教育学
历文凭考试制度,此类专修学院得到较快发展。1998年9月,经省教委批准,省内有15所专
修学院成为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首批试点单位,首届招收新生2696名。
至1998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0800多个,占全国总数的1/5,涉及幼儿教
育、成人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领域。办学主体、办学形式日趋多样化,有
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其他社会团体办学,有企业和公民个人投资或集资办学,有政府部门与企
业联合办学,有实行“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国有民办”、股份合作等的办学形式。
三、进入内涵提升时期的浙江民办教育
自1998年底起,全省民办教育开始向“大投入、高质量、集团化”方向发展,民办教育呈加
快发展的态势。
1998年12月,省政府在温州召开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经验交流会,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
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只要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满
足社会的教育需求,各种形式都可以大胆试验,积极探索。省教委也相应出台《鼓励社会力量
试办高等职业院校及在公办职业学校进行改制试点的意见》等文件。
按照省政府要求,全省民办教育应以发展高中段以上教育,特别是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
为重点;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领导,将其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
顾,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并在招生收费、税费优惠、规划建设、教师人事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政
策措施,及时解决社会力量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对成绩显著的
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管理者和优秀教师,要予以表彰奖励;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