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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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现场会议,交流各地“教育大跃进”经验,号召广泛开展“比学赶帮”群众运动。全省基础



                                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至年底,全省幼儿园进一步增至18079所,在园幼儿106.2万人;在校


                                小学生则增至369.96万人(其中民办小学学生89.54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24.23%),比上



                                年增长8.9%,比1957年增长61.2%,全省学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4.18%;中学在校生也增



                                至41.24万人,比1959年增长20.4% ,为1957年在校生数的1.9倍。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


                                育质量呈大面积下降态势。1961年起,随着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全



                                省基础教育事业开始全面调整和压缩。



                                          1.幼儿教育的调整


                                         1961年,浙江省撤销了前三年中不顾条件、一哄而起创办的大批农村幼儿园(班),也对



                                城镇街道办的幼儿园(班)进行了压缩,对条件较好的城市及县镇幼儿园则予以充实提高。本


                                年,全省幼儿园压缩至912所,在园幼儿7.59万人,教职工5362人。1962—965年,随巩固
                                                                                                                                                                                    1


                                提高工作的推进,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总体上继续有所减少。1965年,全省幼儿园又压缩



                                至593所,在园幼儿6.85万人,教职工4576人。


                                          2.小学教育的调整



                                         1961年,浙江省对小学教育事业进行了调整和压缩,动员一批超龄学生回乡参加农业生


                                产,加上部分流生,在校小学生减少约86万人,为上年学生数的23.4%,但小学生总数仍比



                                 1957年多出23.5%。其间也存在控制过严情况,有的地方将小学超龄生一律动员回农村,不



                                少民办小学也再次收归为公办,使小学普及程度大幅降低。本年,全省民办小学学生数减至


                                37.70万人,比1960年净减51.84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也降至59.13%,比上年下降25个



                                百分点。


                                         1962年5月,全省教育系统调整精简工作会议提出小学教育应贯彻“巩固提高,适当发



                                展”的方针。省委并决定,农村的公办初级小学原则上均转为民办。各县在执行该决定过程



                                 中,也有将部分完全小学转成民办的。本年,全省共有9162所公办小学(其中完全小学127


                                所)、2389个班级改成民办,6246名公办学校教师转为民办教师,民办小学在校学生数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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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80.37 万人。



                                         1963年,继续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着重发展、巩固农村民办小学,全省民办小学又增至


                                 17996所,占当年小学总数(31683所)的56.8%;在校学生92.52万人,占当年小学生总数



                                 (270.91万人)的34.15%。其中98%的民办小学及92%以上的民办小学学生均在农村,在办学



                                经费、教师工资、领导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不少困难,但也有办得较好、巩固程度较高的学校。本


                                年起,又在山高、村小、居民分散的地区,大兴办简易小学之风。据缙云、平阳、瑞安、温州、余杭、



                                乐清、余姚、定海8县统计,当年已办有简易小学3260所(班),就读学生8.3万余人。


                                         1964年3月,省教育厅在杭州召开全省农村小学教育工作座谈会,讨论贯彻“两条腿走



                                路”方针及发展简易小学的有关问题。会后,省教育厅先后颁发《浙江省农村民办小学暂行管


                                理办法(草案)》和《浙江省农村简易小学教学计划(草案)》,并组织编写供耕读小学学生使用



                                 的语文、算术课本。此后,简易小学(耕读小学)开始大量举办。1964年,全省有耕读小学



                                 18440所(处),学生63.56万人,占全省小学生总数的17.16%;965年更增加到56913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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