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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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有学生129. 14万人,占全省小学生总数的27.68%。全省小学教育普及程度由此大幅



                                  提高,以往农村学龄儿童(尤其是女童)入学率低、贫下中农子女入学率低的状况有了明显改


                                  变。以余杭县为例,1963年该县贫农子女入学率仅为35%,入学女童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也



                                  仅为27%,至1965年即已分别提高到90%和40%以上。又1964年下半年,根据中国人民解



                                  放军总政治部通知的精神,有关市县分别接收由军事部门主办的驻浙军队干部子女小学14


                                  所,改由当地教育部门管理。1965年,全省小学(包括耕读小学在内)为94093所,在校学生



                                  466.5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5.41%;其中全日制小学37180所,在校学生337.37


                                  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63.22%。



                                           3.中学教育的调整



                                          1961年,全省中学校数调减至775所(其中初中582校,完高中193所),在校学生数调减


                                  为28.7万人(其中初中生23.67万人,高中生5.03万人),分别比1960年减少27.8%和



                                  30.4%。1962年,又撤并了30所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59所初级中学,并动员超龄学生回乡



                                  务农,中学校数继续减至726所(其中初中553所,完高中173所),在校中学生数则减至22.7


                                  万人(其中初中生18.8万人,高中生3.9万人),并净减教职工3071人。在压缩中学教育事



                                  业规模同时,学校布局也有调整,初中分散下伸,实行多种形式办学,并要求集中力量办好一


                                  批重点中学。经过调整,中学生占用农村整(半)劳动力的比例及依赖商品粮供应的人数均有



                                  减少,设在农村的中学则比1957年增加297所,使原来60%的中学集中于城市和县镇的状况



                                  改变为61.5%设在农村。但流生现象仍较严重,1962年,初中流生率达19.6%,高中流生率


                                  达12.4%,农村中学尤甚。



                                           1963—965年间,全省中学校数大体稳定在1962年的规模上,而在校中学生数则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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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有增加。1964年下半年起,推行两种教育制度,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均须将1所全日制普通



                                  中学改制为半工(农)半读普通中学。1965年,全省普通中学中,有全日制学校617所(其中



                                  初中466所,完高中151所),在校学生29.01人(其中初中生24.99万人,高中生4.02万


                                  人);半工(农)半读学校60所(其中初中47所,完高中13所),在校学生1.6万人(其中初中



                                  生1.47万人,高中生0.13万人),半工(农)半读学校的学生数占中学生总数的5.2%。



                                           4.继续办好重点学校


                                          1962年1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要求将选



                                  定和切实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省教育厅随之于1963年8



                                  月提出《关于集中力量首先办好一批小学的意见(草案)》,在全省选定30所完全小学为省首


                                  批办好的重点小学,其中杭州地区5所,嘉兴专区4所,宁波专区5所,金华专区5所,台州专



                                  区3所,温州专区5所,丽水专区2所,舟山专区1所。30所省重点小学计有469个班级,


                                  2.32万名在校生,811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686人)。其间,包括30所首批办好的省重点



                                  小学在内,全省共有98所完全小学被批准首批试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其中


                                  28所为教改试验小学,70所为执行教育部新颁十二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小学部分)的学校。



                                          省重点中学则在原有16所基础上,又增加了临海第一中学(原台州中学)1所,并确定将



                                  杭州第四中学作为省教学改革实验中学。省重点中学总数增至17所,占当年全省中学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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