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1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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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治区组织力量编写”,省教育厅随即组建省中小学教材编写委员会,按省定教学计划编
写出版小学语文、算术、历史、地理4科共25种教材,供全省小学使用。1963—965年,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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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指定70所小学作为首批试行国家教育部颁《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单位,
自一年级开始统一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的全日制十二年制学校小学通用课本,余者仍继
续使用省编教材。省编小学课本比较注重政治思想教育和联系浙江工农业生产实际,但基础
知识有所削弱。至1966年上半年,此套教材在使用过程中又经多次修订。1964—966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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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举办的耕读小学,均采用省编的耕读小学语文、算术课本。
()初中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初中均取消原有的公民、童子军科设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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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设政治课,其余课程则基本维持原状。1950—957年,各校均执行教育部所颁各学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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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设有政治、语文、外国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历史、地理、体育、音乐、
美术13门课程,1956年起又增设工农业基础知识科。1958—96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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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原则,
由省教育厅自行制订教学计划,城乡初中依其不同情况分三类要求执行:重点学校和城市学
校执行第一类教学计划,所设课程与教育部制订的通用教学计划一致;县镇和部分条件较好
的农村学校执行第二类教学计划;大多数农村初中执行第三类教学计划。第二、三类教学计
划均规定初中不设外国语课,并允许不学外国历史和外国地理。1963年秋起,浙江省首批35
所中学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均自初中一年级起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十二年
制《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中学部分)。该教学计划强调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
工具和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适当提高了语文、数学、外语3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授课时间也
增加较多;物理、化学两科要求加强实验和课堂练习,也增加了授课时间;历史、地理、生物三
门课程则适当集中设置,以避免不必要的循环重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各科教学大多采用临时性代用教材(体育、美术等科则由教师
自行编选教材)。1951年秋季起,陆续使用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部颁通用教材。1958年起,
全省初中均使用省编教材教学。省编教材注重政治思想教育和联系浙江工农业生产实际,精
简了一些重复烦琐的内容,但知识结构不够严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所削弱。1963年6
月,省教育厅指定35所初中为首批试行教育部颁《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单位,自
初一年级开始统一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的通用教材。余者仍以使用省编教材为主。
2.“文化大革命”时期
“文化大 革命”初期,遵循“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课程设置要精简”的精神,中小学课
程均由各地自行安排。1967年3月,省教育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小学无产阶级“文化大革
命”的通知(草案)》精神,要求全省小学“上课闹革命”,提出:“上的是毛泽东思想的课,是无产
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课”,规定一年级的教材为《毛主席语录》,各年级算术均用1966年春季
使用的省编课本,高年级的科学常识采用原农业常识课本和自然课本,并根据当地生产和生
活的需要,多教簿记、珠算和农业常识。
1969年后,参照《人民日报》发表的吉林省梨树县《农村中小学大纲(草案)》,全省小学一
般均开设毛泽东思想教育、语文、数学、革命文艺、军事体育、常识(四、五年级)6门课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