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5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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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小学业务骨干,于1989年7月,完成了小学、初中各科教材编委会组建工作。随着义务



                                  教育课程改革框架的确定和逐步明晰,各科教材也陆续问世,并经过实验验证,于20世纪90


                                  年代前期,开始在已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地区正式使用。至1994年,省编义务教育教材的使



                                  用范围已基本覆盖全省小学和初中。



                                          ()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新课程。2001年,教育部颁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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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提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



                                  基本框架:九年一贯整体、均衡设置课程,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加强课程的


                                  综合性,设置综合课程,并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



                                  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必修课;形成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国家通



                                  过设置供选择的分科或综合课程,提供各门课程课时的弹性比例和地方、学校自主开发或选


                                  用课程的空间,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次年9月,义乌市、杭州市余杭区、宁



                                  波市北仑区成为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3年秋,浙江省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改



                                  革正式启动,全省11个省辖市中,有49个县(市、区)进入省级实验,实验学生数占同年级学


                                  生数的54%。在实验基础上,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04年秋季起开始全面实施新课程



                                  计划。


                                          浙江省义务教育新课程由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部分构成。国家课程部分,通



                                  过对国家提供课程的选择,小学低年级(一、二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



                                  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三至六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信息技


                                  术、综合实践活动、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初中阶段(七至九年级)设置思想品德、语文、数



                                  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其中


                                  综合实践活动所含的信息技术教育则作为独立课程于三至九年级单独开设。各科教材以各



                                  省辖市为单位,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在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全国中小



                                  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中选用。地方课程由各地根据需要编制与设置,分通用课程和专题课


                                  程两类,其中省编通用课程《人·自然·社会》包含安全、心理、国防、禁毒、艾滋病预防、环境



                                  等专题教育内容和浙江省情教育内容。地方课程教材的使用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



                                  审定通过。学校课程则由学校根据自身需要与特色发展方向自行编制与设置,通常为生成性


                                  的综合课程。



                                           浙江省义务教育新课程(国家课程部分)设置情况可略述如下:


                                          语文  按一至二年级、三至四年级、五至六年级、七至九年级4个学段,从“识字与写字”



                                  “阅读”“写作”(一至二年级为“写话”,三至六年级为“习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5



                                  个方面分别提出阶段目标。4个学段的周课时安排分别为9、7、6、5课时。


                                          数学  按一至三年级、四至六年级、七至九年级三个学段,安排“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



                                  “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学习领域。课程内容的学习,强调学生的数学活动,发


                                  展学生的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应用意识与推理能力。三个学段的周课时安



                                  排分别为5、4、4课时(其中七年级为5课时)。



                                           英语  一般以三年级为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按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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