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1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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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出发,强调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三者并重,在操作上则突出正面教育,结合
学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提倡树新风、做好事。
1982年2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中小学学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要求学校
思想政治教育“要着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各县市和学校开始陆续建立起对学生进行爱国
主义教育的校外德育基地,不少学校还在校内办起了爱国主义教育陈列室。有关国旗、国歌、
国徽的教育也得到加强,各校均建立和健全了升国旗制度,开展以“知我中华、爱我中华、建我
中华”为主题的学校环境布置及主题班会活动。各中学并于1982年起,普遍加强法制教育,
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学习新宪法,以使学生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与习惯,并勇于同一
切违法的行为作斗争。1985年8月起,又按国家教委和司法部门要求,加强了对小学生的法
制观念启蒙教育。20世纪90年代后,全省小学、初中普遍形成了晨会升国旗和进行“国旗下
讲话”制度,发表“国旗下讲话”者,除学校领导外,也包括教师与学生。同时各校均提出“让每
一面墙壁都说话”,使思想政治教育与学校环境布置相融合,并纳入学校文化建设轨道。
()学生守则教育。20世纪50年代初期,全省中小学大多订有学校“爱国公约”和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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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公约”,作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的准则。此后,教育部先后于1955年、1963年、1978年、
1981年四次颁布《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作为中小学生在学习、纪律和日常生活等方
面应遵守的规范。省教育行政部门均即时予以转发,并督促学校普遍贯彻执行。不同时期颁
发的4个中小学生守则均要求学生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
义事业;按时到校,按时上课,刻苦学习,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经常锻炼身体,
注意清洁卫生;积极参加劳动,生活俭朴;尊长爱幼,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遵守校内外公共
秩序,遵守国家法令,爱护公共财物;谦虚诚实,有错就改;等。其间,1957年12月,省教育厅
为适应当时政治形势需要,也曾颁发过《浙江省中学生守则(草案)》19条,特别强调要“站稳
社会主义立场,反对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言论和行动”“经常关心国内外重大政治时事,积极参
加社会主义政治运动,并积极教育家庭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88年8月,国家教委先后颁发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草案)》和《中学生日常行
为规范(试行草案)》,对原中小学生守则进一步作了细化规定。此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
成为全省中小学常规德育的主要内容,并实行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实施教育的德育制度。
2004年3月,教育部颁发经过修订并合二为一的《中小学生守则》,以及《小学生日常行
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
别增加了诚实守信、加强实践、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方面的
内容。本年9月1日起,全省中小学校均开始执行新的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并按新学
生守则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的基本要求,确定学校常规德育目标;同时
按新日常行为规范提出的行为习惯养成要求,制定体现学校常规德育目标的细目训练指标。
()德育主题活动。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浙江省中小学德育渐次注重从“大处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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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处着手”,有的放矢、讲求实效地开展行为规范训练;强调按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来规定德
育的内容和要求,以生动活泼、多种多样,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形式来体现德育的内
容和要求;突出“育人为本”,更重视学生主体的参与、道德情感的陶冶和道德选择、道德评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