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5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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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0年下半年起,省文教厅开始建立重点中学制度。但最初的重点中学仅作为省教
育行政部门的直接联系学校,以通过骨干先行、积累经验,更好地指导面上工作。故高、初中
学校均有,且名单经常有变。1953年后才渐臻稳定,重点中学渐集中于完(高)中学校,并对
其班级规模和学额、教育与教学工作要求均有明确规定,在学校领导力量、师资队伍、办学条
件、招生政策等方面则有所倾斜。经多次调整,至195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确定16所完全中
学为省重点中学,即:杭州第一中学、杭州第二中学、杭州第四中学、临安中学、嘉兴第一中学、
湖州中学、宁波第一中学、宁波第五中学、绍兴第一中学、金华第一中学、金华第二中学、衢州
第二中学、严州中学、温州第一中学、瑞安中学、舟山第一中学。其中杭州第二中学和临安中
学实行“省管为主,地方管为辅”体制,其余14所省重点中学校则以“地方管为主,省管为辅”。
非重点的一般完(高)中均由市、县领导和管理。1963年,又增加临海第一中学为省重点中
学,全省重点中学总数增至17所,占当年全省完全中学校数的9.8%。
按规定,省重点中学的校长均由县(处)级以上干部担任;教师编制可适当放宽,并在选配
高水平教师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教学仪器由省教育厅直接配发,并拨给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图
书资料配备。1959年起,省重点中学招收新生,除参加当地统一招生外,可在应届毕业生中,
择优选取一定比例的保送生。1963年8月,省教育厅又规定,省重点中学可在全专区(市)范
围内招收新生,并可适当提高录取标准;杭州第一中学和金华第一中学则可在全省范围内择
优录取新生。
“文化大革命”时期,重点中学制度遭到批判、否定。1976年后,按中央相关指示精神,重
点学校制度重新得以恢复。1978年4月,经省革委会批准,杭州市第二中学、杭州市学军中
学、吴兴县湖州第二中学、长兴县煤山中学、宁波市第五中学、镇海县镇海中学、绍兴县第一中
学、温州市第一中学、金华县第一中学、衢州市第二中学、临海县第一中学、定海县舟山中学、
丽水县丽水中学被确定为省重点中学。本年底,又增补鄞县中学为省重点中学。
2.20世纪80年代
1980年,省教育厅贯彻全国重点中学会议精神,重新确定80所省重点中学,大体上每个
县(市、区)各有1所,杭州、宁波、温州3市略多几所,并从中确定杭州第一中学、杭州第二中
学、杭州学军中学、杭州外国语学校、宁波效实中学等18所完全中学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
学。此后,随行政区划的变动,1984年又增加11所省重点中学,1987年再增加1所,至1989
年,全省共有省重点中学92所,在校高中生8.3万人。
按规定:省重点中学的校级领导干部均由当地中共党委任免,但任免前得征求省教育行
政部门意见;省重点中学一般只能在所在市、县范围内招生,但可提前择优录取。
3.20世纪90年代及其后
20世纪80年代后期,浙江省宣布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与初中作为义务教育阶段,
均纳入“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县、乡(镇)共管,以乡(镇)为主”的体制改革轨道。初、高中并
设的完全中学体制已不适应此种形势。由此,省教委开始对完全中学实行初、高中分离改革,
其初中部改为独立初中或与小学合为九年一贯制小学;剥离了初中部的完全中学则成为独立
的高级中学。但有部分完全中学因将初中部视作高中部优质生源的重要基地而缺乏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