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6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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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健身场所和放心店等,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四、保障政策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级财政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逐年增加投入。认真落实从土
地出让金中划出较大比例资金支持“十村示范、百标整治”工程建设等政策。县财政专项资金与省里村
庄整治补助资金相结合,重点支持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等项目。
(二)落实村庄整治建设的用地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和村庄整理,适当提高奖励资金标准,
认真落实宅基地、村庄整理新增耕地指标和村庄整理新增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等政策。
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探索通过村庄整理、拆旧建新、土地复垦等途径,推动自然村落整合与农户
集中居住,提高土地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确保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
(三)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整治建设。按照发挥优势、量力而行、各有侧重的要求,深入开展结对
助建新农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整治建设,扎实推进部门、
企业联村结对活动,落实捐赠新农村建设资金可按规定比例税前抵扣的政策。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
织要增加对村庄整治项目的投入,鼓励农户多投工投劳参加新农村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服务。做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的规划衔接和资金整合。县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县环保局
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做好村内道路硬化的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理、验收工作;县
卫生局负责做好户厕改造和公厕建造等工作;林业、农业,国土资源、水利、电力等部门负责要做农村村
庄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宅基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村庄内及周边明渠暗沟,溪流
河港的整治,农村电网改造和路灯亮化等工程,各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收取标准、优化服务
质量,凡涉及“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设收费的项目,原则上要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部门要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对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
程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要把更多精力放
在这项工作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发
挥村级组织在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中的作用,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协调小组成
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指导,
强化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三门县委 三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三县委〔2009〕l 号
根据中央〔2009〕1 号文件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按照《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三门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建立健全农业投入长效保障和激励机制,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政策。
一、鼓励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一)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按县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二、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二)每年安排 90 万元,对新发展连栋钢架大棚且喷(滴)灌设施齐全,成片面积 10 亩以上,且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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