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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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土 地                                      · 143  ·


                     1999年10月2日,省土地管理局发文批复,原则同意丽水市及城关、碧湖、大港头、老竹、
                 双溪、水阁、联城等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2004年7月,在市局的牵头下,组成的四个专业工作小组,11月底完成全区22个乡镇和

                 街道办事处的土地更新调查外业工作,并做好内业数据汇总和文字材料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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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初,莲都区的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月省厅对土地更新调查工作成果进
                 行预检,10月通过验收。
                     2006年,开展莲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为本

                 轮规划修编技术协作单位。通过课题组研究,完成《莲都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
                《莲都区各业用地需求量预测分析》《莲都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莲都区土地利用战
                 略研究》《莲都区土地集约利用问题研究》等研究成果。在各专题研究基础上最终形成《莲都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总报告》。

                     2007 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莲都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
                〔2001〕153号)文件精神,莲都区对行政区划调整涉及联合乡并入碧湖镇后的土地利用规划
                 进行局部修改。局部修改总面积为114.94公顷,其中耕地24.98公顷。将11个待置换用地
                 调整为基本农田,调整面积为50.17公顷,其中耕地24.98公顷;将31个基本农田地块调整为

                 待置换用地,调整面积为 30.39 公顷,其中耕地 24.98 公顷;将 8 个其他用地调整为待置换
                 用地。
                     2008年,根据莲都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丽水市莲都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的编
                 制,莲都区低丘缓坡资源总用地面积 9796.53 公顷。其中,可开发为耕地的 3608.2 公顷,可
                 开发为建设用地2122.73公顷,可开发为林地4065.6公顷。编制《莲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纲》,对区域内土地资源开发、保护和利用重新进行了科学安排,规划期末莲都区基本农田
                 面积为 10209 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 4328.67 公顷,中心城区外城镇用地 1514.23 公
                 顷。
                     2009年,完成联城至老竹公路改建工程、老竹沙溪地质灾害点搬迁、滩坑移民安置、碧湖

                 堰头农耕园、郞奇桂花园、南山公路管理房等 6 个项目 38.83 公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
                 部调整。
                     2010年,莲都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37283.95公
                 顷,调整至 2020 年的 134638.87 公顷,净减少 2645.08 公顷,所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2005 年
                 的 91.92% 减 少 至 2020 年 90.15%。 耕 地 :由 2005 年 的 16510.89 公 顷 调 整 至 2020 年 的

                 17465.17 公顷,建设占用减少 1361.2 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 2353.90 公顷,
                 增减相抵 ,耕地增加 954.28 公顷。园地 :由 2005 年的 15650.80 公顷调整至 2020 年的
                 13673.48 公顷,净减少 1977.32 公顷。林地:由 2005 年的 101440.10 公顷调整至 2020 年的
                 99962.20公顷,净减少1477.90公顷。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3682.16公顷调整至2020年

                 的 3538.02 公顷,净减少 144.14 公顷。全区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模由 2005 年的 7668.29 公
                 顷调整至2020年的10379.83公顷。所占土地总面积由比例2005年的5.13%调整至2020年
                 的6.95%。全区未利用地结构调整由2005年的4393.30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4326.84公顷。
                 所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005年的2.94%调整至2020年的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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