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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志(1988—2012)



              展基金的使用、管理制度。1991—1993 年,县级农业发展基金共筹集 443.38 万元,实际支出 450.9 万
              元,全部用于支持农业发展,其中用于水利、粮食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配套资金 336.47 万
              元。1993 年 11 月开始,全县增辟新的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制
              度,该资金逐年增加。1996 年 9 月,长兴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机制,增加农业投入的决
              定》,调整县、乡镇、村三级农业发展基金筹集渠道、筹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筹
              足、管严、用好基金,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农业承包金和劳动积累工制度                 1989 年 10 月,县农经委在鼎新村开展完善农田承包合同试点,解
              决农田承包没有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和承包金收取没落实等问题。同年,全县推广试点村经
              验,基本补交当年承包金 440 万元,建立承包金收取制度。1996 年 11 月,全县在“双田制”改革完成后,
              建立农田使用权流转机制,全县农村收齐农业承包金、承包风险抵押金,全部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每个
              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 15 个~20 个工(日),一般以出劳为主,有困难的可以以资代劳,资金用于农田水
              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全县共收取农田承包金 852.88 万元,占应收款的 99.6%,加上旱地、桑地、山
              林、鱼塘、经济林承包金,全县农业各业承包金单项达 2000 万元。2002—2005 年,全县开展农村税费改
              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制度。2006 年开始,实行村级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详
              见本节第 4 目“农村税费改革”。
                  集体经济发展         1988 年,全县 452 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524 万元。同年起,全县各部门、各乡
              镇结对帮扶贫困村、欠发达乡镇开发农业资源、矿产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兴办企业和集体农林场,发展
              集体经济。至 1990 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 2165 万元,其中 10 万元以上的村 23 个、10 万元以下
              3 万元以上的村 98 个、3 万元以下 1 万元以上的村 124 个、1 万元以下 5000 元以上的村 86 个、5000 元
              以下的村 121 个。1992 年,对全县 10 个经济欠发达乡实施扶持项目 33 个,贷款 234.2 万元,其中工业
              项目 23 个、贷款 219.5 万元,农业项目 10 个、贷款 14.7 万元。1988—1992 年,扶持 129 个贫困村开发
              农业和兴办企业,其中 59 个村脱贫。据 1995 年 6 月县农经委组织的调查显示,全县 123 个村集体经济
              较雄厚,积累资金共 1018.8 万元,平均每村 8.2 万元,57 个负债村累计负债 52.74 万元。煤山、小浦、吕
              山、雉城等乡镇,村级经济实力较强,以煤山镇为最,村级经济累计达 528 万元,占全县一半略多。但薄
              弱村、空壳村、负债村仍多,地区差异仍大,其中新塘 11 个、林城 9 个、 桥 12 个、仙山 11 个、二界岭 11
              个、长潮 11 个、管埭 11 个、泗安 11 个、虹星桥 20 个、吴山 14 个、里塘 9 个、包桥 12 个、和平 14 个、长城
              10 个、白阜 20 个,以上 15 个乡共有 186 个,占调查总数村 352 个的 80%。1996 年,县委下发《关于扶持
              欠发达乡镇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见》,划定仙山乡、长潮乡、二界岭乡、白阜乡、管埭乡、天平桥乡、太傅乡、
              里塘乡、 桥乡、虹星桥镇为 10 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建立挂钩扶贫制度,出台十大措施,从税收、贷款、用
              电、项目审批、技术培训、科技下乡、劳务输出等方面帮扶欠发达乡镇。1997 年 5 月,县委、县政府连续
              下发《关于加快经济薄弱乡镇、村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完善产权制度改
              革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发达村和企事业单位与集体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促进农村集体
              经济发展。1999 年,全县确定 24 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整顿转化的重点,通过领导联系示范村、部门
              乡镇共同支持、选派干部驻村、政策倾斜等方式,多管齐下进行帮扶,至 2002 年年底,24 个薄弱村集体
              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 3 万元以上,总量达到 82.5 万元。1999 年起,重点扶持泗安地区欠发达乡
              镇,连续 3 年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对泗安、二界岭、长潮、林城、太傅等乡镇的专业大户和重点
              农业企业进行贴息、贷款扶持,平均每年贴息 120 万元、贷款 1400 万元,其中当年落实大户(企业)131
              户,贷款 1049.3 万元、财政贴息 100 万元。同年年末,泗安地区形成吊瓜面积 1000 公顷,占全县总量的
              35.9%;苗木面积 366.67 公顷,占全县总量的 42.3%;奶牛养殖业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出现饲养 20 多头的
              典型规模专业大户;泗安地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迅速形成。2000 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
              总收入 5717 万元,其中 1 万元以下的村 21 个、1 万元~5 万元的村 155 个、5 万元~10 万元的村 106
              个、10 万元~20 万元的村 111 个、20 万元以上的村 59 个、100 万元以上的村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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