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4 - 《长兴县志(1988-2012)》(上册)
P. 884

长兴县志(1988—2012)



              疾人就业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等。2012 年,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2288 万
              元,支出 1611 万元。
                  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资金                2007 年,县财政设立“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负责全
              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加强制度、账户的衔接与部门的配合、协调。2009 年,县财
              政局投入 10136 万元,支持以困难群众为主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和完善。2012
              年,完善医改经费保障体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            全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始于 1996 年。1997 年,需解决就
              业和分流安置人员达 1.64 万人。同年 4 月,建立再就业工程专项资金。2012 年,全县促进就业再就业
              资金支出 1618.99 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 100%。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
              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五、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管理方式       1988—2012 年,全县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从“统包统揽—预算包干—综合预算”逐步转为
             “部门预算”。1991 年,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1996 年,实施预算内外收支统一
              管理。2000 年起,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管理。2002 年,建立机关财务核算中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
              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2003 年,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账户体系管理。2004 年起,
              至 2012 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部门预算实施专题审议。
                  人员经费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1993
              年,行政机关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事业单位与机
              关工资制度脱钩,其工资由固定和浮动两部分构成,按照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实
              施管理。1996 年,对单位包干指标实行超支不补、节支留用。2000 年,对细化预算编制的试点单位实
              行定员、定额、综合包干。在区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前提下,对广电、报社等有经营收入
              的单位减拨财政经费。1988—2012 年,全县行政管理费总支出 24.47 亿元,所占总支出比重呈总体上
              升趋势。
                  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补助费、车辆维修费、通信补助费、办公费、
              水电费、邮电费等。20 世纪 90 年代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财产清查登记,落实行政性收费、罚没款
              收入的收缴,共收缴资金 430 万元。严格控制和精简会议,从严控制集团消费,停止审批高档消费品,对
              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实行综合包干,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996 年,对单位
              包干指标实行超支不补、节支留用,制止滥用预算内资金、年终突击花钱。1997 年,制定会议费、设备购
              置费、考察费等专项性开支审批制度,对出现预算内赤字的单位严格实行“四不准”(不准购置小汽车、不
              准购置移动电话、不准搞基建、不准外出参观旅游)。2003 年 1 月 1 日起,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保证保
              险服务质量,决定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集中保险。2007 年,实行公务管理检查、通报制度,车辆开支比
              上年减少 28 万。2012 年,全县党政公用经费压缩 5%,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出国(境)
              经费实行零增长。
                  统一核算       1990 年,县内乡镇财政预算外和自筹资金由乡镇财政统一管理。1997 年,事业单位各
              项财务收支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2001 年,成立县机关财务核算中心,对 44 个县级
              机关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全县 16 个乡镇全部建立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乡
             (镇)、村四级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体系。2009 年,纳入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扩大到 59 个,全年结算
              资金达 46.16 亿元。2012 年,62 家二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上线,全县预算单位基本实现国库集中
              支付全覆盖。
                   六、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
                  1988 年,全县继续加强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主要是政府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对各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社会集团用公款购买非生产性商品的货


              · 822 ·
   879   880   881   882   883   884   885   886   887   888   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