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9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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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在严格执行省定收费政策和“三限”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学生
家庭普遍承受能力以及学校正常运转必须经费确定,报县物价部门审核、市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
向社会公布执行。
(三)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实行社会化管理,保本经营。
1.组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校餐厅,同时开发其他服
务项目,财务实行分账核算,成本管理,保本经营。管理人员由学校派出,其他人员公开自社会择优
聘用,实行一学年一聘。应聘者身体要符合健康要求,道德品质要好。
2.后勤服务按成本收费。即学校按后勤服务设施的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基金提留、水电费
用、宿管人员工资、后勤服务设施建设借款利息及管理费等核定宿费收取标准,编制方案,报县物价
部门核定。
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争创教育强县的决定
(2008年7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
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温委发【2008】24号)精神,结合我县
实际,现就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争创教育强县,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争创教育强县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
人才强县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
展职业教育,全面普及学前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各级各类
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县教育科学和谐、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今后四年我县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争创教育强县,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
育。到2011年,教育投入基金满足需要,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素质显著提高,资源配置优化合
理。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3%以上,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2%以
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以上,全县普职比例达到1:1,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居民
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和人才的需求,形成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
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
二、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原则,将农村学校建设纳入新农
村建设范畴,加大对农村学校特别是偏远地区学校的投入力度,按照至少1.5倍于当地预算内生均公用
经费定额标准,及时足额划拨公用经费。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消除学校破旧房。要积极
稳妥地推进师资均衡,努力实现城乡师资的合理布局。加大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到2011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