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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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者何? 唯有如来,知此众生种、相、体、性 ,念何事? 思何事? 修何事? 云
①
何念? 云何思? 云何修? 以何法念? 以何法思? 以何法修? 以何法得何法?
众生住于种种之地。 唯有如来,如实见之明了无碍,如彼卉木丛林、诸药草等,
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
竟涅槃常寂灭相,终归于空。 佛知是已,观众生心欲而将护之,是故不即为说
一切种智。 汝等迦叶,甚为希有! 能知如来随宜说法,能信能受。 所以者何?
诸佛世尊随宜说法,难解难知。”
[文句]
从“譬如”下,第二、譬说。 文为二:初、譬说;后、复宗称叹。 譬有开合。
开为二:一、差别譬,譬上述权教权智;二、无差别譬,譬上述实教实智也。 三草
二木,纤浓不等,故言差别。 一地一雨,普载普润,故无差别。 若观其末派,谓
各各不同;若究其根荣,莫非地雨。 内合方便智照,七五各异,实智往照,终归
②
一实 。 一实七五,七五一实。 差别无差别,无差别差别云云。
差别譬有六:一、土地;二、卉木;三、密云;四、注雨;五、受润;六、增长。 初
土地譬,旧总举三千土地,别出山川溪谷,为五乘习因。 谷受水多譬菩萨,溪譬
支佛,川譬声闻,山高受润少譬人天乘。 今谓:习因应譬种子受润增长,而土地
山川虽有受润,阙于种子、增长二义。 又下文合譬云:普遍世界,天、人、修罗。
颂偈云:于诸天人一切众中,皆不以土地等譬习因。 今所不用。 今以大千世
界,譬众生世间;山川溪谷土地,譬五阴世间;世界无别法,为山川溪谷土地所
成,众生无别法,为五阴所成。 土地既通譬识阴,山川溪谷譬四阴,能依草木虽
依土地等,土地等非即草木。 草木质干但名草木,草木种子更无别名。 但取能
生之功名种子,所生质干名草木,皆植根于地,地则本也。 内合习因习果 ,虽
③
依五阴,五阴非即因果,要依于阴,得有习因。 增长成办名习果,果因依阴而
起,则山川土地譬成,草木种子受润增长譬悉成也。
又,更显别譬者,山虽高峻亦有洿隆 等五相,乃至土地虽平,亦有丘池等
④
① 种相体性:即佛及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人,各具有证得菩提的本性。 种,指种性。 相,即相状。
第
体性,指实体。 事物的实质为体,而体之不变易,称为性。 三
② 七五各异,终归一实:三草二木为五,一地一雨合为七。 草木地雨不同,故五各异;但实智往照,终 辑
归一实。
③ 习因习果:指“同类因”与“等流果”。 佛教的因果论中,六因与五果是其主要理论。 六因系解释诸 ︽ 法
法生起的原因,其第三项为同类因,旧译为习因,系指能起同类法的原因;五果是说明由各种因缘所生起的 华
结果,其中第二项为等流果,旧译为习果,系指与原因之流类相等的结果。 旧译之“习”字,是强调因果关系 文
句
相续之意。 又据《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八载,习因是自分因,习果是依果。 习因、习果,通于一切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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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法及善、恶、无记等三性。 (《大正藏》第 46 册,页 404 上) 选
释
④ 洿隆:洿,低洼积水的地方。 隆,四边高起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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