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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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去益物所宜


                [文句]
      朱
      封         广开近、显远。 文为二:先诫信;次、正答。 佛旨论诫,众受为信。 此文有
      鳌
      天    三诫三请,重请重诫。 迹门三请一诫,此中四请四诫,前后合五诫七请。 奇特
      台
      集    大事,殷勤郑重也。 诚是忠诚,谛是审实。 不欺于物,言则诣真。 昔七方便随
      ·
      第    他意语,非告诚实。 今随自意语,示之以要。 故言“诚谛”。 菩萨既奉诚诫,不
      二
      册
           敢致疑。 闻必取信,信受诚言也。 正答有长行、偈颂。 长行为二:法说、譬说。
           法说为二:一、三世益物;二、总结不虚。 近情唯见现在八十,不知过去无央,未
           来不灭。 故约三世,开近显远。 如此利益,非独我然,诸佛亦尔,故总结不虚

           也。 法说中未来语少,譬说偈中文多云云。
                过去益物,文为二:一、从“如来秘密”下,出执近之情;二、从“然善男子”
           下,破近显远。 初又三:一、出所迷法;二、出能迷众;三、出迷远之谓。 秘密者,
           一身即三身名为秘,三身即一身名为密。 又昔所不说名为秘,唯佛自知名为
           密。 “神通之力”者,三身之用也。 神是天然不动之理,即法性身也。 通是无
           壅不思议慧,即报身也。 力是干用自在,即应身也。 佛于三世,等有三身,于诸

           教中,秘之不传。 故一切世间天、人、修罗,谓今佛始于道树,得此三身,故执近
           以疑远。 此本说中不复言及二乘,但对菩萨。 菩萨摄在天、人、修罗三善道内,
           余三恶趣罪重根钝少智,不知作此谓也。 故《大品》但云摩诃衍胜出天、人、阿
           修罗,亦不言三途也。 菩萨有三种:下方、他方、旧住。 下方即本日所化,故无

           执近之谓。 他方、旧住,俱有二种:一、从法身应生者,往世先得无生,或已先闻
           发迹显本,设未得闻报尽受法性身,于法身地自应得闻长远之说,是故应生菩
           萨,多无执近之谓。 二者、今生始得无生忍,及未得者咸有此谓也。
                “然善男子,我实成佛已来” 下,第二、明破执遣迷,以显久远之本。 上文
           诚谛之诫,即是此也。 就此复二:一、显远;二、从“自从是来” 下,明过去益物

           所宜。 就初又二:一、法说显远;二、举譬格量法说。 成佛已来,甚大久远,伽耶
           近谓即破。 破近显远,略有十意,如《玄义》云云。 此文正用破近显远,破近谓
           情,废近显远,废于近教也。 譬中为三:一、举譬问;二、答;三、合显出长远。 余

           经或明数不可说,尘沙等为喻。 方此,此则为多,直下尘被点之界,已不可说,
           况不下尘,宁当可说? 下尘不下尘界,尚不可说,下尘不下尘尘,岂可说耶? 况
           复过是,宁可说耶? “弥勒等”下,第二、答中,举三人不知也。 合譬如文。
                从“自从是来” 下,明益物所宜。 又三:一、益物处;二、拂迹上疑;三、从

           “若有众生来至我所”下,正明益物所宜。 须显处者,上引譬甚久,久居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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