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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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与实相理和,又与法界众生机缘和,而迹为半字事理之僧,历五味中,引诸众

           生云云。 观解者,初学中观,入相似观,既未发真,惭第一义天,愧诸圣人,即是
      朱    有羞僧。 观慧若发,即真实僧。 若异此者,即前两僧。 不依观行,名破戒僧。
      封
      鳌    不解观相,名愚痴僧。 举类义竟。
      天
      台         二、明数者,即是一万二千人也。 本迹者,本是一万二千菩萨,迹为万二千
      集
      ·
      第    声闻也。 观者,观十二入,一入具十法界,一界又十界,界界各十如是,即是一
      二
      册    千。 一入既一千,十二入,即是万二千法门也。
                                      ①
                三、明位者,皆是阿罗汉 也。 《阿裛经》云:“应真。”《瑞应》 云:“真人。”
           悉是无生释罗汉也。 依旧经云:“无者,不生、应供。”或言“无翻”,名含三义。
           无明糠脱,后世田中,不受生死果报,故云不生。 九十八使 ,烦恼尽故,名杀
                                                                   ②
           贼。 具智断功德,堪为人天福田,故言应供。 含此三义,释阿罗汉也。
                或言:初始学无生,生未无生;初虽怖魔,魔未大怖;初虽乞士,未是灼然应

           供。 今获无生忍,破烦恼贼尽,是好良田。 以果对因,释罗汉三义。 若论成就,
           应取果三义;若通于初,亦取因三义。
                如此释者,皆三藏、通中意耳。 若别、圆者,义则不然。 非但杀贼,亦杀不

           贼。 不贼者,涅槃是。 是亦须破,故是杀贼义。 不生于生,亦不生不生;无漏是

           不生。 非但应供,亦是供应,一切众生是供应,皆叹初地、初住德也。
                本迹者,本得不受三昧,于二边无所著,故名不生。 断五住惑,故名杀贼。
           能福九道,饶益众生,故有应供本义也。 方便度众生,历五味,传传作不生,迹

           也。 又本是法身,迹示己利;本是般若,迹示不生;本是解脱,迹示杀贼云云。
                观心者,空观是般若,假观是解脱,中观是法身。 又观心者,从假入空观,
           亦有三义,乃至中道观,杀无明贼,不生二乘心,供养此人,如供养世尊。 《方

           等》云:“供佛及文殊,不如施行方等者,一食充躯。”下文云:“毁赞佛罪福轻,






               ①  阿罗汉:梵语 arhat 的音译,又作阿罗呵、阿罗诃。 略称罗汉。 已证小乘四果的圣人,名阿罗汉。 阿
           罗汉含三义:(1)无生。 不受后有,能永断分段生死。 (2) 杀贼。 能断尽见思烦恼。 (3) 应供。 堪为福田。
           诸漏已尽:漏为烦恼的异名,喻烦恼流出不净。 原意为漏泄,指眼、耳、鼻、舌、身、意六门流出不净的东西,成
           为烦恼的根源,因而不能摆脱生死轮回。 诸漏已尽,意谓罗汉已修得正果,以圣智断尽了各种烦恼。 又称无
           漏智。
               ②  九十八使:使,又作随眠、烦恼。 修惑有贪、瞋、痴、慢、疑、身、边、邪、取、戒十种,称十随眠,加见惑
           八十八种(包括欲界四谛三十二种,色界四谛二十八种,无色界四谛二十八种),含使九十八使。 有结:有指
           生死果报,结指招致果报的烦恼。 意谓束缚于贪、瞋、痴的烦恼中,流黑心于生死而不能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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