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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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节 队 伍 建 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公办教师被列为国家工作人员编制,不
再是旧时的自由职业者。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提升也均有规划。特别是1978年以来,国
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对教育的要求也与时俱进、日益提高。加大师资队
伍建设力度遂成浙江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之一。由此,浙江省通过多种培训、进修途径,使全
省师资队伍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学历未达合格标准问题;形成并逐步完善继续教育动力机制,
使教师走向终身发展之路,并涌现出一大批名师、名校长;完善教师民生工作,改善并提高教
师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使教师的从业自信和提升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得以增强。
一、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学历补偿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浙江省的基础教育师资队伍一直处于学历合格率偏低的状态。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开始着手解决未具备合格学历教师的学历补偿问题。1953年,省文教
厅部署在全省的初级师范学校内举办小学教师轮训班,分别对学历尚不及初师水平的教师进
行为期2年的轮训,对已具初师毕业水平但尚未达中师毕业程度者则要求逐步提高到中师毕
业程度。当年参加轮训者有0.31万人,至1956年又增加到0.91万人。并自1952年起,陆
续在各县建立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55年起又陆续在一些市(地)办起中学教师进修学
院(教育学院),兼办脱产轮训、业余轮训和假期培训班。至20世纪80年代末,全省已建有省
教育学院1所,市(地)教育学院5所,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78所(其中已正式备案46
所),均承担中小学教师系统脱产学历进修任务。20世纪80年代,在教师进修院校参加系统
脱产学历进修的教师人数:1981年,有小学教师164人,中学教师539人;1985年,有小学教
师1478人,中学教师3931人;1989年,有小学教师576人,中学教师1144人。
除脱产进修外,函授教育是浙江省开展学历补偿教育的重要方式。1950—956年,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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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开展初师程度的函授教育。1956年起,中师程度和高师程度的函授教育全面开展。1978
年,全省有中师函授学员0.4万人,高师函授学员0.25万人;1982年,有中师函授学员3.22
万人,高师函授学员0.2万人;1984年,有中师函授学员1.77万人,高师函授学员0.28万人;
1989年,有中师函授学员1.78万人,高师函授学员0.16万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卫
星电视教育的兴起,又为中小学在职教师进修提高开辟了新的途径。至1989年底,全省小
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64.5%、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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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起,又对未具备合格学历的小学和初中教师开展全员学历培训。对已取得小学
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而无合格学历的小学教师,按中师函授教学大纲要求,补学有关课程和内
容,使其达到中师函授毕业要求。对不具备合格学历的初中教师,采用函授、自学考试、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