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6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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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加上社会力量办幼儿园中的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达106.12万人,首次超过100万



                                人。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52.46%,城镇4~6岁幼儿入园率超过90%。1997年,省政


                                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幼儿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幼儿教育不再是单纯的



                                福利事业,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教委统一管理。据此,省教委出台了《幼儿教



                                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


                                体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均落实管理幼儿教育的职能机构,配备了幼儿教育管理干部和教



                                研员,承担起主管幼儿教育的职责。本年,省教委对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等幼儿教育机构


                                进行了认定性评估,并授予省示范性幼儿园称号;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



                                工作的意见》,提出在3年内将现任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至2000年全面实行园长持证上岗



                                制度,并在全省11个市(地)设立了培训基地。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1998年,省教委提出《加快全省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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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意见》,就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经



                                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各地。又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示范性


                                幼儿园标准》和《浙江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全省又有12所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性幼儿



                                 园评估,示范性幼儿园总数达到68所。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也于本年全面启动,201名幼儿


                                 园园长分别参加了示范性幼儿园园长和一级幼儿园园长培训,并有198人取得合格证书。



                                         1998年起,全省多数地区按省教委颁发的《浙江省学前班管理办法》,对学前班进行了整



                                顿。宁波、湖州等市基本按规定撤销了城镇小学学前班,金华、台州等市亦提出了限期撤并学


                                前班的要求。全省城镇小学学前班逐步减少,农村小学学前班办班条件有所改善。2002年,



                                省政府督导室把学前三年入园率、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情况纳入“教育强县”


                                评估指标体系。2003年又开展了对全省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学前教育正式纳入各级政府



                                教育督导范畴。



                                         20世纪末,浙江省开始以名牌幼儿园兼并小规模幼儿园的方式,扩大办园规模,并使之


                                产生“名园效应”。2001年,全省有幼儿园1.25万所,比上年减少0.26万所;在园幼儿数则为



                                 115.1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社会力量办幼儿园达9537所,比上年增加483所,在园



                                幼儿62.98万人,比上年增长37.4%。至2004年,全省计有幼儿园11366所(其中省级示范


                                性幼儿园188所),在园幼儿127.85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5.56%,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



                                教育。至2010年,全省幼儿园数调整至9863所,在园幼儿数则增至183.05万人,学前三年


                                入园率达95%,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统一幼儿园准办标准。2008年前,浙江省幼儿园的准办标准均由各县(市、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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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准办条件也较宽松、笼统。2008年3月,省教育厅制订并下发《浙


                                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要求各地在当年10月



                                底之前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的重新审核工作。全省幼儿园遂有统一的准办


                                和等级标准。新标准提高了幼儿园办园门槛,其规定也更为细化。在审批程序上,还要求举



                                办方必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食堂卫生许可



                                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并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暂缓审批,限期整改,待符合条件后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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