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9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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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谓之复式教学。浙江省采用复式教学始于清末时期。光绪三十二
年(1906年),会稽县公立敬敷两等小学堂初办时,仅分设初等、高等各1个混合程度复式班,
至第三年起才开始编定年级,高等的改为分设1个单一程度的单式班和1个含两种程度的复
式班,初等的改为设1个含两种以上程度的复式班。民国时期,城镇中规模较大的小学一般
均兼有单式班和复式班,乡村初级小学则大多是编成一至四年级混合复式班的单班学校。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省因山区面积广大(占70.4%)、沿海岛屿众多(有3000余个大小
岛屿)、乡村居民点分散、交通不便的地理形势,乡村小学在较长时期内仍保留复式教学制度。
1954年,全省初级小学平均每校仅1.2个班,绝大多数小学只能实行复式编班。1982年,临
安县有91.2%的小学设有复式班,全县小学班级总数中,单式班占41.15%,二复式班占
36.60%,三复式班占18.02%,四复式班占4.16%,五复式班占0.07%。1989年,全省小学
复式班仍占总班数的1/4左右,其中,农村小学的复式班比例占到30%,山区小学则有半数
左右的班级为复式班,景宁、遂昌、淳安等山区县的小学复式班比例更占到60%以上。浙江
省的小学复式班多数为二复式或三复式(也有少数四复式、五复式的),一般按一、三年级和
二、四年级,或一、三、五年级和二、四、六年级分别编班。
复式教学采用教师授课(称为直接教学)和作业、练习(称为间接教学或自动作业)轮流交
替进行的方式,教师对某个年段学生直接授课时,其余年段学生则分别从事各种作业和练习。
20世纪20年代起,开始推行“小先生”制,即培养品德和学习较好的学生当小助手,协助教师
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以适当减少教师在教学中难以分身的困难,相对地增加直接教学时
间。同时试行异科搭配,即把直接教学时间长的学科同便于安排自动作业的学科相互搭配,
有的县并由县教育科统一编排出复式教学课程表供学校采用。民国32年(1943年),云和县
国民教育实验区内开始广泛实践俞子夷提出的小学复式教学法,采用交叉讲课、先低后高、先
“数”后“语”、先难后易、先旧后新、动静搭配的教学路线实施教学。俞子夷所著《小学复式教
学法》一书此后一直成为浙江复式教学的主要指导依据。
20世纪80年代,浙江省加快普及小学教育步伐,改进复式教学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
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学会先后召开数次专题研究复式教学的会议,复式班设置较多的县(市)也
先后建立县(市)、区、乡小学复式教学辅导网,丽水地区更形成了地、县(市)、区(片)、乡(镇)
四级复式教研网络,并在地、县(市)教研室内分别配备有复式教学教研员。全省复式教学的
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活动开展广泛,活动主题涉及复式教学的方方面面,包括复式班课程的
安排、复式班备课及课堂教学组织、复式班小助手的培养、复式班作业的设计、复式班的教案
设计、复式班课堂教学路线的安排、复式班学生的座位编排、复式教学的动静搭配处理、复式
教学的教材异科程度搭配处理等。一些中等师范学校亦在其附属小学设置复式班,或与有复
式班的小学建立挂钩关系,以使师范生能在学习期间就接触有关复式教学的基本知识,获得
一定的实践锻炼。
20世纪90年代后,随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不断推进,全省小学
复式班的比例日渐降低,至2009年,全省仅在部分偏远山区的农村小学尚余少量复式班。复
式教学形式则被部分城市学校的差异、分层教学实验所采用,但其性质与旧时已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