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5 - 教育志(一)
P. 445
省教委规定,已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方,其小学、初中均实行不留级制度)。学生因特殊
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向学校教导处申请,经批准可在此后补考;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
的学科可予一次补考机会。毕业班学生的补考时间,一般在学期结束前进行,其他年级则安
排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补考成绩则在登入成绩册和学生档案时予以注明。
2004年起,按省教育厅规定,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可予多次补考;单科成绩特别优
秀者,可由任课教师推荐或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予单科免考,或
单科免修。
三、学 校德育
(一)专设德育课
1.清末、民国时期
清末,按《奏定学堂章程折》要求:“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俾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①全省中、小学堂均设有修身科与读经讲经科,专事纲常伦理教育。
民国时期,取消读经讲经科,仍保留修身科作为德育课程。并规定小学修身科的要旨在
“涵养儿童之德性,导以实践”“初等小学校,宜就孝悌、亲爱、信实、义勇、恭敬、勤俭、清洁诸
德,择其切近易行者授之,渐及对于社会、国家之责任,以激发进取之正气,养成爱群爱国之精
神。高等小学校,宜就前项扩充之”。对于女生,“尤须注意其贞洁之德,并使知自立之道”。
中学校修身科的要旨在“养成道德上之思想情操,并勉以躬行实践,完具国民之品格”②,要求
讲授道德要领及对国家、社会、家族之责任,兼授伦理学大要。民国12年(1923年),小学、初
中修身科改为公民科(初级小学为社会科)。民国16年后,推行党化教育,小学、初中公民科
先后改为党义科。民国21年起,党义科复改为公民科,并另有专门的公民训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20世纪50年代初,小学未专设德育课程,主要通过各科教学和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爱
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简称“五爱”)的国民公德教育。中学则在各年
级普遍开设政治课,对学生进行政治常识教学和时事政策教育。1957年后,按照毛泽东关于
青年学生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③的
指示,全省小学各年级每周均新设“周会”一节,进行思想品德和时事政治教育;并在全国率先
专设小学高年级政治课,授课内容依当时国内政治形势而定;初中政治课则增加了青少年修
养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内容。1958年,按省颁中学教学计划,初中政治课曾一度改称“社
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课,并以反右派斗争作为主要教育内容;至1959年下半年又复称为政治
课,教学内容包括政治常识、时事政策等。
① 陈元晖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重订学堂章程折》,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98页。
② 北洋 政府教育部:《订定小学教则及课程表》(1912年)。
③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版,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