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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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溺没,次年大饥,人竟相食。民国11年(1922年)8月底大水,安吉洪水进城,水位与城墙等



                                  高,个别地段漫过城墙,㘰堤、塘坝、桥梁被冲殆尽,灾情为百年所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西苕溪流域洪涝灾害仍然频繁,在拦洪工程尚未建成之前的


                                  1954年、1956年、1961年、1962年和1963年,灾情尤为惨重。1954年5月上旬至7月底梅雨



                                  连绵,范家村水文站测得以上3个月降水量1118.6毫米;太湖最高水位4.65米,安吉县沉㘰


                                  18个,㘰堤倒坍341处,淹农田15万亩;长兴县洪涝农田11万亩,其中成灾2万亩,损失粮食



                                  250万千克。



                                           1956年“8·1”强台风穿经西苕溪流域,洪水泛滥。安吉县严重水灾有14个乡,计倒㘰


                                  31个,淹农田14.9万亩,倒塌房屋1.72万间,受灾人口8.8万,淹死64人,重伤96人;长兴



                                  县倒㘰12个,洪涝农田4万亩,其中成灾3万亩,倒塌房屋3903间,伤70人,损失粮食238万


                                  千克。




                                            1961年10月,受第26号台风影响,3— 5日横塘村以上流域平均3天雨量258毫米;5


                                   日,梅溪洪峰水位9.33米,安吉县9个公社、88个大队遭重灾,沉㘰60个,淹农田25万亩,毁


                                  损房屋5万间,灾民2.6万户,无家可归6800户,淹死26人,重伤137人;长兴县倒㘰58个,



                                  沉㘰10个,洪涝农田9.95万亩,其中,成灾5.28万亩,倒塌房屋8697间,死6人,伤45人,损



                                  失粮食537.8万千克。


                                           1962年9月,第14号台风带来大暴雨。5— 7日横塘村以上流域平均3天雨量266毫



                                  米。7日,梅溪洪峰水位9.27米,安吉县16个公社、37个大队、402个生产队遭重灾,水毁沉



                                  没㘰堤56处,淹农田10.5万亩,毁损房屋0.88万间。受灾1.11万户,淹死2人,失踪1人,


                                  伤8人;长兴县倒㘰25个,沉㘰12个,洪涝农田7.1万亩,其中,成灾0.68万亩,倒塌房屋



                                  3666间,伤10人,溃决小水库2座,损失粮食68.8万千克。


                                          1963年9月,遭第12号台风暴雨侵袭,洪水猛涨。13日梅溪水位9.56米,14日范家村水



                                  位7.88米,安吉县18个公社、189个大队、1533个生产队被灾,毁㘰堤283处,淹毁农田13.8万



                                  亩,损房屋1.2万间,受灾1.29万户,死4人,伤95人;长兴县倒㘰46个,洪涝农田10.08万亩,


                                  其中,成灾2.07万亩,倒塌房屋7909间,死12人,伤2人,冲毁水利工程98处,损失粮食184万



                                  千克。





                                           四、蛟蜃之患和小流域洪灾





                                           山洪为浙江洪涝的主要灾害因素,全省历年因山洪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洪涝灾害死亡


                                  人数的70%以上,其中以小流域洪灾尤为突出。在古代自然灾异中,各地多有传说蛟蜃为患



                                  记载,大部即为冲刷严重的小流域山洪。





                                           (一)蛟蜃之患





                                          传说中的蛟、蜃,为皆能掀发洪水的古老神话动物,故《礼记·月令》有“季夏之月,命渔师



                                  伐蛟”之说。浙江水灾与蛟的记载,首见于宋乾道二年(1166年),时温州传闻海门出蛟,长丈


                                 余,随后飓风水灾,沿海民众溺死数万。但与山区洪水有关的蛟患记载,却多见于明代,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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